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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迟延交付租金,房东能否解除租赁合同? 网友咨询:迟延交付房租,房东解除合同是否合理? 陕西同步律师事务所马聪律师解答: 迟延交付租金,房东可以先进行催告,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在国家鼓励交易、维护经济效率的大背景下,合同解除应是一件非常严格的事情,不是合同的哪一方随意要求就可以解除的。具体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杨盼律师解答: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
作为债务人,最大的义务就是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及时、足额的履行债务,但很多时候可能会出现债务人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情况,那么要是出现了这些情况的话,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迟延履行怎么办,债务人不适当履行怎么处理?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戴金辉律师解答: 债务人迟延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确定了履行期限,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不再接受履行。在此情况下,期限条款已成为了合同最重要的条款,因此,债务人一旦迟延,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迟延履行致使合同违约处理。 依《合同法》第120条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那么,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房东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迟延交付房租,房东能否解除合同?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肖潇律师解答: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房租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交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而不交或者延迟交付租金,就构成违约。但出租人也不能就此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到期未交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先行使
作为债务人,最大的义务就是应该按照约定好的内容,及时、足额的履行债务,但很多时候可能会出现债务人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情况,那么,债务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如何计算,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广西桂成律师事务所杨静律师解答: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1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产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业主已经入住多年但房产证却迟迟未办理出来的情况,给业主带来很多麻烦。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业主应怎样维权? 网友咨询: 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业主应怎样维权?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许建斌律师解答: 一旦遇到因为开发商方面原因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或延期交房等现象的,购房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协商解决。带上合同等,找开发商协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分歧不大,达成一致意见后
合同订立涉及两个重要的环节,其一为要约,其二为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个是“约”,一个是“诺”,生动鲜明地表明了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无需更多语言,从二者的“心意”中,我们看到了要约与承诺的契合。那么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后,承诺迟延的情况有哪些? 贵州文治律师事务所王杨律师解答: 承诺迟延的情况如下: (一)逾期承诺: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承诺而使承诺迟延。 (二)承诺迟到:
迟延履行仅是给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以一定的司法救济,当权利人业经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得不到及时保护时,他们可以通过国家公权力使私权被侵犯而遭受的损失得以适当救济。那么迟延履行金的适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迟延履行金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河南正臻律师事务所姚明律师解答: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以下简称为执行名义)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据此,迟延履行金的适用条件是: 1、适用阶段上的限定性。迟延履行金的支付只能发生在强制执行程序之中,即在申请执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那么,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可能履行,则为履行不能。 3、必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对于定期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不必经过催告即可构成迟延。对于未定期债务,债务人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则构成迟延。 4、必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履行。 5、必须无法律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提出的给付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或没有按照约定给予协助,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那么,受领迟延如何成立?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受领迟延如何成立?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3、须债务已届履行期且债务人已履行或提出履行; 4、须债权人未受领给付,且迟延受领无正当理由。 二、受领迟延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在受领迟延期间,债的标的物发生毁损灭失,债务人仅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负责任。如毁损灭失的原因为不可抗力、事变或债务人的轻过失,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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