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给付

给付 相关话题

TOPIC

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分割纠纷,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问题一直是另一焦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父母一般仅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支付抚养费义务,那么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 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怎样的,有哪些规定? 浙江胜可隆律师事务所胡时习律师解答: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如果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或者子女全部或部
有些时候,现实生活中的艰辛与不易,让这份亲情上了霜,父母将子女养育成人,子女却不愿意赡养老人,那么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网友咨询: 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父母与子女签订赡养费给付协议,目的只是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双方不是合同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其在赡养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早已由法律进行了明确规定,故所签订的赡养费给付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实际上是没有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子女有能
日常生活中的买卖价金、租金等均为货币之债。货币作为价格的计算标准,代表一定的购买力,因而货币之债又称为“价格之债”。那么什么是货币给付之债,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 什么是货币给付之债,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甘肃誉西法律服务所贾玉德律师解答: 金钱债务,又称为金钱之债、货币之债,是指以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为标的的债务。 由于此类债务给付的标的本身是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的货币,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转化为其他债务或者以其他违约责任形式取代继续履行。 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对金钱债务,即使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不可避免地要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影响市场交易各方利益的实现,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那么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代位权诉讼给付? 网友咨询: 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什么意思,如何理解代位权诉讼给付? 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答: 代位权诉讼给付是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导致损害的,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隶属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网友咨询: 抚养费给付的期限有什么法律规定? 北京万商天勤(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浩芳律师解答: 第一、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三、父母应当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那么,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给付迟延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可能履行,则为履行不能。 3、必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对于定期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不必经过催告即可构成迟延。对于未定期债务,债务人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则构成迟延。 4、必须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未为履行。 5、必须无法律
分期履行债务处理是当事人按借款合同上约定时间偿还债务。分期履行债务违约的,债务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约定分期给付债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广东诚挚(广州)律师事务所朱绎轩律师解答: 在借款、买卖等合同中,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合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
执行时效是诉讼时效的一种,指债权人依据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期间。当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抗辩权。 网友咨询: 给付赡养费请求权适用申请执行时效吗?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卢俊律师解答: 不适用。 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而该请求权被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后,在执行阶段亦不适用执行时效。 受赡养者一般都是年老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人,赡养费是该类人群的生活来源,若无此等费用,将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因此,民法典规定请求支付赡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从这一立法本意
彩礼是古老的婚礼程序之一,也称为彩礼、彩礼、聘金等。中国自古以来缔结婚姻以来,最初达成婚姻协议时,男方给女方彩礼一直是习俗,俗称“彩礼”。 网友咨询: 怎么证明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胡胜男律师解答: 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应该办理的证明是由村委、街道或者乡镇区属的民政办出具的家庭困难的证明。 如果男方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并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生活困难”,应属绝对困难,即以因彩礼的给付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
导语:在法律领域中,选择之债的给付不能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本文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探讨这一问题。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好朋友,小明借给小红1000元钱,小红答应在一个月内还款。然而,一个月后,小红却只还了800元钱。小明认为小红应该还清全部1000元钱,而小红却认为自己可以选择还800元钱就足够了。 根据《合同法》第189条规定:“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同一债权有几个给付方式的,债务人有选择权。”这意味着债务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选择不同的给付方式来履行债务。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随意选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