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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会约定一方出轨或者有什么过错而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就净身出户。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有效吗?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黄龙辉律师解答: “净身出户”不属于法律上的概念, 所谓的“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如果是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自愿签订的,同时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一般要是机动车驾驶者有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或者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在对其行政方面的处罚中往往就会包括终身禁驾的处罚。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在不少情况下都会导致终身禁驾。那么,哪些情况会被“终身禁驾”,是什么? 网友咨询: 有哪些情况会被“终身禁驾”? 山东海右律师事务所李泽律师解答: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
近年来,签订忠诚协议的风气火热,不少夫妻之间会签订忠诚协议,是希望以民事协议的形式,将夫妻忠诚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想要以此来确保伴侣忠诚,维持双方感情稳定。那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 辽宁名崛律师楼刘哲律师解答: “忠诚协议”并非法律术语,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所签订的协议,主要内容为“夫妻双方对彼此有忠诚义务,如一方背叛双方的感情或关系,发生婚外情等情况时,应向另
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存在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给付对方“感情债”的情形,给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现金、协议或欠条,因此发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那么,双方约定的“分手费”,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网友咨询:双方约定的“分手费”,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山东京堂木律师事务所张洋律师解答: “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这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汇,主要是指男女双方同居、恋爱结束或者离婚分手时,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费用,约定给付的形式多种多样,可能是协议、可能是欠条等,但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一直是信贷机构普遍关注的一个法律问题,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争议。那么,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婚后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何认定?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焦庆亮律师解答:“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必要支出,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等。认定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结合债务金额、举债次数、债务用途、家庭收入状况、消费水平、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当地经济水平和
在离婚诉讼中,也会对夫妻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比如说,因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双方应共同偿还。那么,“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席时永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指夫妻共同消费或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2月18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针对罗某平发表侮辱志愿军英烈名誉、荣誉言论的行为,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10月6日,罗某平在其三亚市住处使用新浪微博账号发表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那么,罗某平可能面临何种刑罚呢? 《刑法》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案中罗
很多借了债务或者是欠了银行的债务还不上了,这时候两口子商量好了,到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夫妻共有财产的全部,把全部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那么 ,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真的可以逃避债务吗? 网友咨询:通过“假离婚”的方式,真的可以逃避债务吗? 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徐霞律师解答: 假离婚 , 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解除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明确的是,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经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离婚,夫
夫妻离婚,是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离婚这一法律行为,涉及到的不仅仅是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消灭,更涉及到孩子的一些利益。那么,离婚后,真的可以与孩子“一刀两断”吗? 网友咨询:离婚后,真的可以与孩子“一刀两断”吗? 江苏天听律师事务所汪恩华律师解答: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吗?不少人会有此顾虑,认为谁先提离婚的就会处于不利位置,需要满足对方在孩子、财产等方面的请求。那么,“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网友咨询: 我现在30岁了,与丈夫结婚4年,当初结婚时老公对我非常好,所以我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地嫁给了他。结果婚后并没有我想象那么美好,他非常喜欢赌钱,每回赌输了回家便对我又打又骂,前段时间还把我的头打到流血,我现在实在受不了想要离婚。听老人家说,先提出离婚的哪一个会很吃亏的,所以不让我提离婚。请问这是真的吗?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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