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变更

变更 相关话题

TOPIC

在房屋租赁时,常常由于租金、租期等发生改变而引起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从而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那么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程序有哪些,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程序有哪些,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程序?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答: 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的程序如下: 一、以下情形申请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租赁当事人一方更改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变更申请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二)房屋的租赁期限、租赁部位、租赁价格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信息管理,根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已完成所有股东信息的工商系统录入登记工作。公司股东如发生股份转让、继承、退股等股份变动情形,应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保障股东个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公司股权变更时,手续如何办理? 网友咨询: 公司股权变更时,手续如何办理?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吴天全律师解答: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
有些企业在最初注册公司填写注册资金时,会填写一个保守一点的数字。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填写的注册资金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公司发展,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需要给公司注册资金增加注册资本,那么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 网友咨询: 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 广东广能律师事务所何健辉律师解答: 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是不可以开展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的。但是,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地发展,业务范围的不断增加,难免会出现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了。那么个人独资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网友咨询: 我们公司是货物运输公司,以前营业执照上有个道路经营许可证,时间到期了,我们换了道路经营许可证,现在想把营业执照上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时间变更了,请问需要些什么资料? 天津雍文律师事务所王梅律师解答: 个人独资变更经营范围的资料如下: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投
民法为了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属安放权利义务均衡设置了情势变更原则,如果外部因素变化而导致实际履行合同将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另一方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如何判断该因素属于情势变更范围还是商业风险呢? 网友咨询: 如何准确区分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童意律师解答: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当事人不可预见的事情的发生),致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目的在于消除合同

变更强制措施

2024-07-27
强制措施的种类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 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
驾驶证信息变更的程序 驾驶证信息变更的程序主要如下: 1、到办台领表取号等待叫号; 2、窗口受理; 3、收费窗口交费; 4、领证窗口取证。 驾驶证信息变更的审批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1、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2、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是情势变更? 辽宁荣璟律师事务所李辉律师解答: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网友咨询: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罗异瑺律师解答: 不需要所有股东全部到场签字认可,只要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会议做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就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修正)第七条规定
如果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变更合同,或者出现了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不公平的,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变更合同的。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合同可变更? 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贝赛律师解答: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五种,具体如下: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4、合同出现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撤销变更; 5、合同出现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时,请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