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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的认定 离婚债务的认定主要是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主要有: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
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国家、企事业单位、某个无关的个人。 网友咨询: 遗嘱分配不公平是否可以起诉?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邓嘉文律师解答: 遗嘱不公平可以起诉,但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 遗嘱不存在公平的问题。遗嘱是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包括继承人在内的其他人的行为。被赠与财产的人,既可能是遗嘱人自己的孩子、配偶、父母,也可能是
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双方一般可参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原则:通常均分,但根据情况可适当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要附合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婚姻过错都会少分。 (二)双方自愿协商的财产分割方案,也可不参照上述规定,谁多谁少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只要双方自愿,且不侵害国家及第三人的财产。 (三)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那么企业的分公司,能否分配股权呢? 网友咨询: 分公司是否可以分配股权? 湖北平长律师事务所邱林杰律师解答: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只是总公司的为了业务需要开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人格,因此不能成为分配股权的主体。股权分配的基础是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或者其他方式入股,从而取得的对公司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分公司其财产、意志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类型。因该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紧密相连,实践中经常发生人格混同的现象。对于一人公司人格混同的案件,谁应承担人格混同的举证责任呢? 网友咨询:一人有限公司,债权人主张公司和股东人格混同,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还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黑龙江君明律师事务所张百合律师解答: 在一人公司股东被起诉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即推定一人公司存在人格混同,股东需证明公司财产与自身财产的独
遗产分割是遗产继承中的重要环节,分割遗产的多少涉及各继承人的利益,从实务来看,大多遗产继承纠纷都是发生在分割遗产时产生的,遗产该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 遗产是平均分配的吗?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吴艳艳律师解答: 遗产只有在法定继承且无特殊情形下才平均分配,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一、如果被继承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分配遗产,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如果被继承人无遗赠抚养协议但定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遗产。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女方的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首先分出其配偶的一半,剩余的一半作为遗产由其配偶与其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网友咨询: 妻子去世遗产分配办法是怎样的? 北京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杨思思律师解答: 妻子去世财产分配是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就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妻子死了财产的分配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
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时讨论的是离婚前的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因此,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

拆迁补偿分配

2024-06-29
房屋动迁补偿款有多少 房屋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
分配利润是公司股东最重要的权利,也是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所在。股东从公司所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 网友咨询: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诉讼的被告是谁? 陕西锦嘉律师事务所尹雪律师解答: 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利润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即提起利润分配之诉的原告只能是股东,而被告则必须是公司,否则法院将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公司不分配利润是因为有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所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十五条“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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