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个人

个人 相关话题

TOPIC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个人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吗,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生意失败,欠人一笔钱,想通过个人债务重组来还,想知道个人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吗? 上海市华夏律师事务所包昊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对个人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的责任,所以个人是不可以进行债务重组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进行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须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那么,房产证上有三个人名字,一个人可以卖房吗? 网友咨询:房产证是一个人名字卖房时一个人签字行吗? 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张德满律师解答: 不能。如果是共同共有,需要所有人的签字,如果是按份共有,超过2/3的产权人同意签字即可处分。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
实践中,不仅公司、企业会破产,个人也是会破产的,这也是指个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那么,个人申请破产保护应如何申请,个人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网友咨询:个人申请破产保护应如何申请?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徐春艳律师解答: 申请人申请破产前必须从一个称为“经许可的预算与信用咨询非盈利代理机构”获得一份证书,说明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些什么服务,设计了怎样的债务偿付计划。提交破产申请时必须把上述证书一起递交上去。 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按《破产法》的第7章来申请破产,有些特定的债务还是不能免除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债务产生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个人欠债的就需要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么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个人债务还不起会连累家人吗?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张莲治律师解答: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
一、劳动合同不给个人一份 劳动合同不给个人一份是犯法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的条款有: 1.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 2.劳动合同最好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 3.最好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或者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二、钟点工需要签定劳动合同吗 钟点工需要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做钟点工属于非全日制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杨某在某通信公司上班时,接到关某的电话,关某承诺通过手机号码注册不同APP可获得2-9元不等报酬。 杨某遂注册新微信,用于发送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和收取报酬。之后,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客户开户、销户业务时,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利用微信送给上线关某,用于注册APP账户,关某根据注册情况按照约定将报酬通过微
社会保险关系是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为劳动者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按照法定险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的最基本义务。那么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如何办理,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如何办理,怎么解决? 安徽金榜律师事务所王春燕律师解答: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应包括的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也叫逾期借款。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那么,企业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网友咨询: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需交哪些税?代扣个人所税的话,是不是可以并到个人的工资里一起报税? 山东智富律师事务所曲俊国律师解答: 按照《财政部,企业向个人支付借款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督导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个人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不备案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我和房东签了房屋租赁合同,请问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怎么办? 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肖润祥律师解答: 个人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对租赁合同进行备案,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过期,需要带上相关材料再去房管局进行一次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