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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公司承担,而不是个人承担。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网友咨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侯超律师解答: 1、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股东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3、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
我们知道公司的股东一般都是拥有股权的,这样的话就可以享受股权收益了,但是很多时候对于股权分配的问题很多人不懂,那么公司股权怎么分配合适? 网友咨询: 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配? 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孙道良律师解答: 公司股份分配办法如下: 1、平均分配。股权分配分为平均分配,个人独大和差异化分配,平均分配和个人独大不利于公司发展; 2、个人说了算。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样做虽然一个创业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话语权,往往容易刚愎自用,很难听进去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
正常来讲,录音内容要能体现谈话双方的真实身份,能体现你的证明目的。一般来讲,前期跟公司沟通时,是录音取证的最佳时期。此时公司的破绽也是最多的,趁其不备录音往往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果前期忘记录音了,记得谈话时引导公司,承认或者最起码默认你是被裁员、被辞退的事实,但是也别太明显,否则公司不会回答你太多问题。录音后记得一定要保存好录音的手机或者录音笔(原始载体),不要私自剪辑。
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工作,并且员工在合理范围内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在公司调整组织架构或业务需要时,进行员工的转岗安排是公司的正当权益。然而,这并不是说员工没有拒绝的权利。员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出合理的拒绝:1.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强制转岗违反了劳动合同中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员工有权提出拒绝,并且因此被迫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2. 健康原因:如果新的岗位可能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员工可以提出健康原因拒绝转岗,但需要提供相关医学证明。3. 不合理安排:如果新岗位的要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同时,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管理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司如果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法定民主程序充分协商,并在制定后向劳动者公示。新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后,应当严格依照该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如果员工确实存在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需要经过调查核实和民主讨论的形式进行处理。包括部门主管会同工会主席与员工进行谈话,听取员工申辩,所有程序都必须公开透明且记录在案。确保对员工的处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经贸部、物资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 批发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物资公司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八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的要求,现将商业部、经贸部、物资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物资公司的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业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的要求,现对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商业批发公司,要与全面深
关于邮电部门公司撤销、合并的规定 (1989年10月4日邮电部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的要求,为了认真做好邮电部门公司的撤并工作,结合邮电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一无相应资金、二无相应从业人员、三无必要设备,从事买空卖空、工程“搭桥”等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公司;或资金极为有限,从业人员只有七、八人,实为小店、门市部,却称谓公司的,前者应撤销,后者应取消公司名称。 二、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亏
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 (1989年9月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坚决撤并一批公司的要求,为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的撤并工作,凡属下列公司应予撤并: 一、实际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经营场地、组织机构等不具备《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开办条件的公司; 二、长期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 三、确属有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丧失信誉的公司; 四、同一部门及同一(总)公司内重复设立的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需要分立账务的情况,这需要合理的处理才能确保公司财务的清晰和合法性。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讲解公司分立的账务处理方式及相关法律条文。 案例: 小明开了一家小型公司,最初是作为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财务,小明决定将公司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对原有的账务进行分立处理。 首先,小明需要将个体工商户账户中的资金与公司账户进行分离,确保公司财务独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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