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2024-06-25公司破产,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公司承担,而不是个人承担。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网友咨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处理?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侯超律师解答: 1、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股东需要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3、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
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配?
2024-06-25我们知道公司的股东一般都是拥有股权的,这样的话就可以享受股权收益了,但是很多时候对于股权分配的问题很多人不懂,那么公司股权怎么分配合适? 网友咨询: 公司股份应该怎么分配? 上海绍宇律师事务所孙道良律师解答: 公司股份分配办法如下: 1、平均分配。股权分配分为平均分配,个人独大和差异化分配,平均分配和个人独大不利于公司发展; 2、个人说了算。老大占股80%-90%,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这样做虽然一个创业的效率很高,但是如果掌握话语权,往往容易刚愎自用,很难听进去别人的意见,创业风险高而且无法集思
公司违法开除我,怎样录音取证,更具有法律效力?
2024-06-25正常来讲,录音内容要能体现谈话双方的真实身份,能体现你的证明目的。一般来讲,前期跟公司沟通时,是录音取证的最佳时期。此时公司的破绽也是最多的,趁其不备录音往往能够起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如果前期忘记录音了,记得谈话时引导公司,承认或者最起码默认你是被裁员、被辞退的事实,但是也别太明显,否则公司不会回答你太多问题。录音后记得一定要保存好录音的手机或者录音笔(原始载体),不要私自剪辑。
当公司强制转岗时,员工是否有权拒绝?
2024-06-25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工作,并且员工在合理范围内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在公司调整组织架构或业务需要时,进行员工的转岗安排是公司的正当权益。然而,这并不是说员工没有拒绝的权利。员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出合理的拒绝:1.违反劳动合同:如果公司的强制转岗违反了劳动合同中明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员工有权提出拒绝,并且因此被迫离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2. 健康原因:如果新的岗位可能对员工的身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员工可以提出健康原因拒绝转岗,但需要提供相关医学证明。3. 不合理安排:如果新岗位的要
病假期间被辞退公司怎么赔偿?
2024-06-25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病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动者不服从公司的新的规章制度,怎么处理?
2024-06-25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自主用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同时,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管理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公司如果要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法定民主程序充分协商,并在制定后向劳动者公示。新的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后,应当严格依照该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如果员工确实存在违反公司纪律的行为,需要经过调查核实和民主讨论的形式进行处理。包括部门主管会同工会主席与员工进行谈话,听取员工申辩,所有程序都必须公开透明且记录在案。确保对员工的处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经贸部、物资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 批发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物资公司意见的通知 (一九八九年十月十八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的要求,现将商业部、经贸部、物资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物资公司的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商业部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的要求,现对清理整顿各类商业批发公司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商业批发公司,要与全面深
关于邮电部门公司撤销、合并的规定
2024-06-25关于邮电部门公司撤销、合并的规定 (1989年10月4日邮电部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和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的要求,为了认真做好邮电部门公司的撤并工作,结合邮电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一无相应资金、二无相应从业人员、三无必要设备,从事买空卖空、工程“搭桥”等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公司;或资金极为有限,从业人员只有七、八人,实为小店、门市部,却称谓公司的,前者应撤销,后者应取消公司名称。 二、经营管理混乱,严重亏
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
2024-06-24全国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门所属公司撤销、合并的意见 (1989年9月5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坚决撤并一批公司的要求,为搞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公司的撤并工作,凡属下列公司应予撤并: 一、实际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经营场地、组织机构等不具备《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开办条件的公司; 二、长期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已经资不抵债的公司; 三、确属有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丧失信誉的公司; 四、同一部门及同一(总)公司内重复设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