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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东转让股权后,原股东是否还需要承担出资义务? 网友咨询: 股东转让股权后,原股东是否还需要承担出资义务? 广东瀚宇律师事务所孙开宏律师解答: 股东转让股权前,如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转让股权后,仍应承担出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
股权质押合同未登记的,合同成立但是质权未设立,该合同是无效的。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合同自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时生效。 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山西翰儒律师事务所丁兰珍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具体是: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
我们所知道的都是股东购买公司的股份,却很少听说公司收购股东股份的。公司收购股东股份是有严格限制的,那么对于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可以对其收购吗? 网友咨询: 对于公司股东股权的抛售,公司可以对其收购吗?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收购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购。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在商事交易中,公司与公司之间经常互负债务,当债务人无力清偿或者双方达成协议时,可以将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化为股权,从而债权人对公司不再享有债权,而是获得相应的股权,并因此得到股息分红权,债转股是商事交易中重要的融资方式,那么公司债权转化为股权,主要有哪些情形以及注意事项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权转股权,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情形?债权转股权怎么操作,俗称债转股,实际怎么操作?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姜永生律师解答: 一、债权转股权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
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虽然并不完整,但只要出让人与受让人对该股权达成买卖合意,不完整出资的股权亦不妨碍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那么对于未实缴出资的股权,受让人是否需要承担实缴义务呢? 网友咨询:转让没有实缴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担实缴的责任吗? 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陈宝玉律师解答: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转让包括超出认缴期限未实缴出资(已届期出资)股权转让和认缴期限内未实缴出资(未届期出资)股权转让两种情况。 一、未届期的股权转让 受让人应当在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实缴义务,关于出让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理论界有
股权出资,是股东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用其持有的在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价出资,投资于新设立的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的行为。以股权出资,应当履行法定程序,符合一定条件。 网友咨询:用股权出资,应该如何操作? 山东万信律师事务所田嘉律师解答: 股权出资的程序: (一)签订出资协议。由投资人与股东及被投资公司之间签订《出资协议》,约定用于出资的股权、出资的期限、估价程序等。 (二)评估作价。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用于出资的股权需要进行价值评估。 (三)办理股权过户。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
近日,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被冻结,冻结股权数额900万元人民币。据悉,上海猎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恺。 那么这种冻结冻结的期限是怎样的呢? 对于股权冻结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当然如果说冻结期满后债务人还没有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续冻。不过在实践中,一般债务人在冻结期内无法还债的,债权人就会申请强制执行,然后法院就会拍卖或转让冻结的股权,用于偿还公司的债务。 对于此事,很多人尤其是郑恺的粉丝最关心的问题可能就是对于这笔欠债郑恺本
名义股东,又称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名义股东。 网友咨询: 名义股东转让股权有法律效力吗? 广东归藏律师事务所赵镇律师解答: 名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效力要从以下两点分析: 1.原则上名义股东处分代持的股权,其行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2.第三人取得股权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即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算。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生效日期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算。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股权具有可转让性;签定书面合同;办理出质登记;未预设流质条款。 网友咨询: 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四川均鼎律师事务所周一雄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时间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算。而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生效日期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算。股权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股权具有可转让性;签定书面合同;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网友咨询: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吗?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答: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 股权激励的实施流程如下: 1、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析: 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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