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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网传江苏启东市某托育服务场所存在用绳束缚儿童的情形。当地警方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倪某欣、沈某迪、沈某林,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人的这种行为涉嫌构成对孩子的虐待,而在虐待中,孩子们的身体和心理肯定都会受到一定的伤害;那么对于孩子们所受到的伤害该由谁来赔偿呢? 答案是托育中心和三名嫌疑人。作为三名嫌疑人来说,他们是直接对孩子们实施伤害行为的人,所以他们当然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至于托育中心,《民法典》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在教育机构学校期间受到损害的,如果该
经常有离婚的双方为了争夺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休,所想的办法也是五花八门,有的编造有利于自己的虚假证据,有的想方设法企图疏通法官,有的直接到法庭耍横撒泼。那么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原因是什么?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原因是什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罗红律师解答: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可以变更,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民法总则》第
八周岁以下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论打赏多少钱,家长都能要回来;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在孩子的抚养权没有得到之后,那么自己就需要给抚养费以及拥有了探视权,这个探视权是属于自己的基本权利,一般是没有办法消除的,那么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哪些手续,起诉孩子探视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哪些手续,起诉孩子探视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李虹谷律师解答: 因探望权受到侵犯而向法院起诉的,原告应当准备的材料有: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
所有的意外伤害事故当然都是由于一些外来的突发性的原因才导致的,有很多人都特别关注于对学生的意外伤害案件,也是学生的这种意外伤害是直接在学校才导致的。那么孩子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孩子意外伤害赔偿有哪些标准? 网友咨询: 孩子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孩子意外伤害赔偿有哪些标准? 山东鼎鹏律师事务所伊西宁律师解答: 孩子意外伤害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
有孩子的夫妻要离婚的话,彼此都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那就需要在离婚的时候好好争取。而在离婚时要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必须要获得对自己有利的条件。那么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网友咨询: 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解答: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优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
家庭暴力离婚哺乳期孩子抚养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
本案件中孩子是属于二人同居期间生下的,因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是一样的,作为父亲的该男子若是不抚养孩子则应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就算不迁走户口他也该给抚养费,至于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议确定,主要受子女的生活学习需要、当地生活消费水平以及父母的经济收入的影响。 若男方不支付女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因为孩子已经三岁半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一般会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按其协议处理,但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的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会尊重双方协议的。 2、父母未达成协议的处理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处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兴则国兴!青少年时期正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塑造和形成的关键节点。那么父母和学校无力管教“熊孩子”,应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父母和学校无力管教“熊孩子”,应该怎么办? 陕西众致律师亊务所梁文俊律师解答: 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 适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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