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体现在哪?
2024-07-12合同可能无效也可能有效而解除,其最终结果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这两者的区别到底是怎样? 网友咨询: 合同解除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体现在哪? 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郑晓峰律师解答: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如下: 1、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2、对于无效合同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
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2024-07-12房产赠与在法律上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与受赠人的行为。房产如果有合法的房产所有权证,可以自由行使处分权,如买卖、赠与等行为。那么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一、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房产赠与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理由; 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日期。 二、办理房产赠与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一定免责?
2024-07-12在当今社会,保险越来越重要,人们在生活、工作都会投保各种各样的险种,预防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事与愿违,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以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网友咨询: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否一定免责? 云南凌云(临沧)律师事务所张新玲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了无效的免责条款:(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是什么性质?
2024-07-12押金,广泛存在于国内的房屋租赁、旅客住店、住院治疗等交易关系中,我们在旅游景点租用自行车、游艇等,通常也要交付押金。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是什么性质? 北京点多才律师事务所郭星星律师解答: 租赁合同押金的性质: (1)担保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造成损害,出租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2)由于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在合同中一般约定由承租人承担,故这里的押金也是为了担保承租人未拖欠上述费用; (3)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该押金的另外一项功能显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4-07-12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受到法律的特别对待。因为未成年人的心智还不成熟,对于社会事务的认知程度达不到法律的要求,那么,未成年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又是怎么样规定的?是否属于有效合同?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王宇豪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的未成年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和他人签订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合同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
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2024-07-11买卖房屋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不过很多人没有将房屋进行过户,那么,很多人就有疑问了,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一、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房屋未过户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房屋未过户的合同只要是依法签订的则一般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产买卖过户的流程 1、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 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买卖双方即要签订一份
分公司可以独立签合同吗?
2024-07-11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是在权力范围之内,并且需要获得总公司的代理权才能签订合同。 网友咨询: 分公司可以独立签合同吗?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郭培芳律师解答: 分公司是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是在权力范围之内,并且需要获得总公司的代理权才能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
已签订购房合同,对方违约不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2024-07-11房屋买卖是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防止一方违约,那么,已签订购房合同,对方违约不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一、已签订购房合同,对方违约不支付违约金怎么办? 如果签订完购房合同后,对方违约且拒绝支付违约金,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还是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护一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
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
2024-07-11我们在买卖房屋的时候都会签订购房合同以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购房合同中,我们通常都会约定违约责任,那么,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 一、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能不能同时适用? 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违约金可以同时存在,但是当购房合同发生违约时,不能请求同时支付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购房合同发生违约时,只能选择其一,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
合同只有部分履行可以撤销吗?
2024-07-11只要具有我国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就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合同。 网友咨询: 合同只有部分履行可以撤销吗? 海南颖川律师事务所何丹霞律师解答: 合同部分履行只要存在可撤销事由的,就可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