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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就要到了,楼市也将迎来上半年的黄金销售期,一般来说,开发商往往会在五一节前后推出优惠活动,众多楼盘也将在此期间扎推开盘,因此在五一节前后买房会是一个不错的购房时机。但是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那么哪几种情况下,买房人能退掉已购房屋? 网友咨询: 近日,王先生在某售楼处看中一套80平的房子,工作人员让交了3万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3万元定金随时可以退。可是后期签购房合同时,王先生发现80平户型存在诸多问题,王先生就不想在买了,哪几种情况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五种情形。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 网友咨询: 合同撤销的几种情形是怎样?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黄思逸律师解答: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
未成年人因其对危险认知能力较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又有较强的好奇心,往往容易成为事故多发地区的受害者。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一方面经营者、管理人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并尽到明确警示义务,建立有效的物理“隔离墙”;另一方面,加强安全警示宣传和教育,让未成年人对危险性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从而避免该类悲剧重复发生。 网友咨询: 周某系未成年人,2021年5月31日,周某进入重庆某橡胶厂和重庆某公司管理所有的高压变电站内(围墙大门未锁,且墙面有破洞),在里面周某被高压电击中受伤,造成右上肢离断,后经鉴定为五级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那么,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中,抗辩权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 有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1、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意思表示有瑕疵的情形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网友咨询: 合同的撤销有几种情形?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张兴柱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情形,有五种。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三、因欺诈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那么,公司合并有几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一、公司合并有几种方式?分别是什么?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2、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
对于违法犯罪案件,为了案件正常办理,公安机关可以实施强制措施。那么关于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 刑事措施的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韩永雄律师解答: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1、拘传 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 网友咨询: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途径? 广东兴功律师事务所董道言律师解答: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一般来说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
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而要使其在法律上得到承认保障,就需要具备一些相关的证明,比如房产证。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房产证加名字流程,其实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视情况而定。 网友咨询: 房产证加名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周海森律师解答: 房产证加名有三种情况: (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二)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 网友咨询: 合同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上海融孚(苏州)律师事务所高丹灵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合同的付款形式有以下几种: 1.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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