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集资

集资 相关话题

TOPIC

根据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其“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 网友咨询: 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石捷在北京市朝阳区悠唐国际等地,以北京中融众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对外虚构房产抵押及担保,以承诺投资可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虚假债权转让的理财方式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投资,且公司并无实际经营项目,先后骗取刘玉童等122名被害人投资款共计人民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4月25日,穆海南、毕园共同出资成立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过事先预谋,在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等地,使用大部分虚假抵押债权,以高额利息理财为由骗取段×投资款人民币10万元、毕×投资款人民币25万元、王×投资款人民币70万元、张×投资款人民币10万元、杜×投资款人民币3万元、黄×投资款人民币3万元。2021年1月26日,毕园离职,其参与的犯罪数额为45万元。后穆海南将绝大部分投资款用于赌博挥
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不法人士通过网上来集资诈骗,以高额的回报,来骗取人们的财产,很多犯罪分子,多是以单位的形式存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王欣律师解析。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要件具体为: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5年9月至12月间,朱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北京市朝阳区万达广场10号楼23层以德金申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警银亭”等项目,采用电话宣传、发放传单等手段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通过签订借款协议、承诺高息返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常某等28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2016年1月至4月间,朱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5号楼19层以北京亿嘉融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王俊磊伙同何鹏、朱志超等人,在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南新仓大厦等地,以北京中融盛世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采用虚假宣传、承诺保本付息等手段,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不特定公众投资,先后骗取1000余名投资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截止案发,造成上述投资人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9000余万元。 王俊磊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曾利城律师解答: 王俊磊伙同他人以非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那么,集资建房是违法的吗,法律允许个人集资建房吗? 网友咨询:国家允许个人集资建房吗? 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孙英实律师解答: 需要获得住建部门的审批才合法。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的三方面共同承担的制度,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农民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筑材料供应
4月1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周世平、胡玉芳、项旭等十八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告显示,犯罪嫌疑人周世平、胡玉芳、项旭等十八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非法集资是指实施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实践中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人一般根据具体情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论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周世平伙同胡玉芳、项旭等人在2009年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消息,犯罪嫌疑人周世平、胡玉芳、项旭等十八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常见手段包括:(一)承诺高额回报。(二)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三)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四)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五)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六)利
非法集资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那么,公司涉嫌非法集资,业务员有法律责任吗? 网友咨询:公司被定为非法集资,普通员工有连带责任么?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周乃文律师解答: 公司涉嫌刑事犯罪,如果业务员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在婚姻自由的当今社会,离婚后再婚现象很普遍,再婚时双方或一方会带着自己的子女共同生活,这样就产生了再婚后共同生活的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的问题,那么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的继父,可以要求继子赡养自己吗? 网友咨询: 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的继父,可以要求继子赡养自己吗? 贵州珉谦律师事务所杨青松律师解答: 赡养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扶助的行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义务,任何形式的免除赡养义务的协议约定都是无效的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