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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拒绝接受与传染病有关的预防控制措施或故意传播病毒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公务罪等刑事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假期结束劳动者因新冠疫情未及时返回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否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具体分析,用人单位应首先核实劳动者未及时提供劳动的原因,若确因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或因政府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不能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您说的这种情况下仲裁应该可以成功,您需要向争议发生地的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不出意外的话,仲裁应该在2个月内出结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不存在过错和违法行为,或者用人单位并法定理由并经合法程序裁员的,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支付年限从工作之日起计。 网友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10年了,以前一直与公司签订的是固定期合同,现在公司让我签订无固定期合同,请问它们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胡长明律师解答: 总的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工作的稳定性有更多保障,有利无弊,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合算的,对于单位来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那么,劳动合同解除后,还可以追究原单位的责任吗? 网友咨询:解除劳动合同后能否追究责任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徐丽慧律师解答: 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还存在劳动纠纷,可以在劳动仲裁时效内进行主张,超出劳动仲裁时效的不能主张。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生活中,大家签订合同后,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是合同无效等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当符合一定条件之时,合同不仅可以认定为无效,有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撤销。 网友咨询: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何赔偿员工? 工作差两个月就两年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多少? 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王龙律师解答: 公司单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劳动合同允许补签吗,补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网友咨询:我在3年前跟公司签了一份4年的劳动合同,在前段时间公司要我找到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事情需要这个合同,可是我回家找不到了,不知道放哪里了,想问下我的员工劳动合同丢失,我能要求公司补签吗? 黑龙江建企律师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那么,单位强迫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该怎么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劳动合同的续订都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解答: 劳动者可以像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无效,要求单位办理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手续。 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而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话,是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先申请劳动仲裁的。如果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同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的。那么,劳动争议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劳动争议都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朱欣新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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