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能否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隐名股东的特征是什么?
2024-11-26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那么,隐名股东能否起诉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隐名股东的特征是什么?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是否有股东资格,能否起诉要求确认股东资格?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晏维律师解答: 在隐名投资的法律关系中,公司章程、工商登记等材料记载的股东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出资要求股东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且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
父母所欠债务能否要子女偿还?父债子还是否合法?
2024-11-26电影里经常看到这样的桥段,有些人生性好赌,最终运气不好,欠下一大堆债务给家人,自己也被人毒害,此时他们的子女便终身为了还债而奔波劳累。当然,这是故事里的情况,那么,在法律上,父母的债务能否要求子女偿还? 网友咨询: 父母的债务能否要求子女偿还? 陈思文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 父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一般父亲欠的债,子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能否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2024-11-25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能否将承租的房屋转租? 网友咨询: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可以转租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吴新玉律师解答: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是可以转租的,但是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债权人的撤销权,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2024-11-25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目前由于债权人撤销权已突破传统债权债务关系的局限,并扩张了债权人行使的方式,成为合同履行中的一项特殊制度。债权人可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 网友咨询: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福建亿阳律师事务所江天辉律师解答: 债权人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
非产权人能否卖房子,出现问题怎么办?
2024-11-24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非产权人能否卖房子,出现问题怎么办? 网友咨询:妈妈,女儿在同一单位,单位公的房子,办的是妈妈的产权,但是被女儿卖出,没有办理产权证,后妈妈不同意,将房要回,买房人能向女儿要求赔偿已居住五年的房屋增值损失吗? 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薛韬律师解答: 如果女儿明知母亲不同意但是隐瞒了这个情况,那么属于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行为,对此过失买方是可以要求赔
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后能否重新签订,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2024-11-24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选择合适的户型与楼层后,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订金。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者要按时交剩下的余额,开发商要按时交房,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被撤销后能否重新签订,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哪些条件可以解除?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师红伟律师解答: 合同撤销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但与一般的买合同相异,其有几种特殊法律情形: (一)根据《
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审判,怎么规定的?
2024-11-24很多时候,当我们的婚姻关系出现危机时,都会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拒绝出庭来挽救婚姻,那么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审判,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我想离婚,但不想和丈夫“对簿公堂”,我可以委托一名律师处理离婚事宜,自己不出庭吗?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王鹤然律师解答: 在以下情形下离婚案件可以缺席判决: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能否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
2024-11-23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那么,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能否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 网友咨询: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刘昊林律师解答: 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项目。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
买房交付的定金能否要求退还,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2024-11-19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买房交付的定金能否要求退还,买房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买房时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师红伟律师解答: 买房交付的定金能要求退还,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以下几种情况,定金是可退的: 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 2.开发商对房子本身情况进行隐瞒,违背公平、诚信原则。 交定金的注意事项: 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交纳
抵押权能否变更到另外一个人手上,抵押权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2024-11-15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那么,抵押权能否变更到另外一个人手上,抵押权变更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抵押权能否变更? 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黄金良律师解答: 抵押权能变更到另外一个人手上,抵押权的转让要具备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等条件。 抵押权的转让须与主债权的转让同时进行。抵押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抵押权的发生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相对于主债权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