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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合法所有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让继承人来继承的。但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在继承的时候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在继承房产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呢? 网友咨询: 父亲去世了,将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需要什么材料? 张磊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资料: 1、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如果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房收据、拆迁户回迁资金结算单等;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死亡证明; 3、继承人情况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基本上每个公司都会有公司法人,一般来说公司法人就是公司自己,只是平时喜欢把公司法人说成法人代表而已,如果说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流程是如何的? 网友咨询:公司原法人去世了,如何办理法人变更? 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盛玉律师解答: 法人去世公司法人变更可以: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设立的遗嘱。由于具有昜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査证的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皆予以严格规定。那么,一方去世前口头交代算遗嘱吗,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想问下什么才算是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到底算不算数,父亲去世前几天有过很多次的口头遗嘱咐,把房子留给我跟母亲一人一半,,母亲想把产权都写上自己的名字,因为是自己的母亲我当时没有过多想,没有一点点防范意识,后来母亲还加他人,把房子偷偷买了,我才
我们知道,遗产,一般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按照我国继承法律的原则,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两种形式,既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但如果享有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未出生的孩子有权继承遗产吗? 网友咨询: 我丈夫因为交通事故意外去世,我想问一下,尚未出生的孩子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常玉梅律师解答: 尚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民法总则》与《继承法》对此均有规定,具体是: 1、根据《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
在现实生活中,因为遗产继承而发生纠纷的事件很多。特别是在农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对于法定继承的内容不是很了解,由此发生继承纠纷。那么,爸爸去世后,叔叔有权继承爸爸的遗产吗? 网友咨询: 我父母离婚后对于房产分割达成协议,房子归父亲。去年父亲去世了。我的爷爷是早年去世的,但奶奶还健在。我还有一个叔叔,叔叔认为对我父亲留下的房子也享有权利。奶奶则认为,我父亲的房子应该全部都留给我。我想问一下,爸爸去世后,叔叔有权继承爸爸的遗产吗? 山东绿橄榄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
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这种遗嘱就是共同遗嘱。那么,在共同遗嘱人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变更、撤销遗嘱吗? 网友咨询: 在共同遗嘱人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可以变更、撤销遗嘱吗? 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郭永康律师解答: 共同遗嘱又称合立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以形式区分,可分为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单纯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形式上的共同遗嘱是指即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而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
五保户,农村出生的人对这个词再熟悉不过了。那么,对于这类群众,如果去世后,其遗产应当由谁继承呢? 网友咨询: 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应由谁继承? 山西盛道律师事务所成静婷律师解答: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规定,“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享受政府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村民。 根据《继承法》等法律规定,“五保户”的遗产继承规则是: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应在债务人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可否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呢? 网友咨询:欠钱的人去世了,欠的钱怎么办,可以起诉继承其遗产的人吗? 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陆志强律师解答: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陆志强律师解析:
近日,河北秦皇岛,王先生意外去世后,工友朱某某因经济拮据,先后30余次登录王先生微信盗刷9万余元。目前,朱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朱某某可能涉嫌何种犯罪呢? 朱某某盗刷王先生抚恤金的行为涉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朱某某因经济拮据盗刷去世好友王先生的微信9万余元,朱某某在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登录已逝王先生的微信盗刷9万余元,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朱某某或将构成盗窃罪。 免责声明:本
近日,河北秦皇岛,王先生意外去世后,工友朱某某因经济拮据,先后30余次登录王先生微信盗刷9万余元。目前,朱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中朱某某盗刷王先生微信里的抚恤金数额高达9万元,已经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朱某某与王先生是好友,但是却在其去世后盗刷其抚恤金,对得起王先生及其家属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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