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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处理因被诱导贷款而受到影响的就业情况 找工作被诱导贷款了,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认为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培训贷逾期罚息非常高。如果借款人长期不还款,很有可能成为借款人无法承受的账单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
一、借款逾期未还如何处理法律问题 借款人逾期不还债解决方法如下: 1.自行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债权人请求债属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逾期征信多长时间可以恢复 借款逾期征信五年后可以恢复。征信报告只记录借款人最近5
在司法实践中,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很容易让人混淆,但是,由于这二者之间所涉及的法律后果相去甚远,因此,弄清两者之间的区别尤为重要。那么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怎么区分两者?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承揽关系或是雇佣关系,怎么区分两者? 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娄啸枫律师解答: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
我们知道,房屋的采光是很重要的,每一个业主都享有采光的权利,并不得侵犯他人的采光权。那么,被侵犯采光权应如何索赔,房屋采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居住的二层临建楼后不足三米处盖了九层的楼,我们的二层楼已经居住三十年,有手续但手续已经找不到,后面的楼属于城中村改造的楼,请问是否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赔偿的依据和限额大概多少?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管长林律师解答: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不宜以定额长期赔偿的方式判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
父母离婚的同时不能让孩子生活在不健康的环境,环境的好坏跟钱有很大的关系,没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承担方式有由父母双方协议和由人民法院判决两种。那么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何判定,有什么支付标准? 网友咨询: 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何判定,有什么支付标准? 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张伟华律师解答: 按下列标准判定: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有如下支付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
债权债务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关系,而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往往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是怎么来实现抵押权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的抵押权如何实现,有什么条件吗? 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陈紫毅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
家庭暴力往往会发生在未成年孩子身上,如果未成年孩子遭遇父亲家暴时,作为母亲首先应安抚孩子们情绪,避免孩子与施暴者起冲突。在施暴者动手打人时,应及时逃离施暴者的伤害范围,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报警。 其次,监护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孩子父亲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对方依旧需要继续承担抚养的义务;也可以提起自诉。监护人还可以代未成年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后,在孩子父亲施暴时,可以进行录音录像;孩子身上有伤痕时,应及时拍照留存,必要时进行司法鉴定。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
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保全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换言之,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本旨在于保障一般债权人全体的利益,而非各个债权人的个别利益。那么,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网友咨询: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陕西勇智律师事务所王实践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必须是到期债权,而有的法院对债权是否到期
实际生活中,违约是大家非常常见的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如果违约就需要赔付违约金,那么,旅行社违约的旅游如何进补偿,有什么标准? 网友咨询:因旅行社原因,旅行社违约的旅游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吴坤律师解答: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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