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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了许多相关的法律规定,而这其中,对劳动关系的解除也是有严格要求的,除一些特殊情况,企业一般不能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为员工犯罪而将其辞退? 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唐俊律师解答: 发现员工入职前被判刑,能否辞退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涉嫌刑事犯罪的,如果未被人民法院判刑的,不算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被人民法院判刑,除非入职时以此作为入职条件,或者明确伪造或故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具有效力。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一、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吗?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显名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具有股东资格。隐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
生活中有不少人会跟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搭伙做生意,但此时并不一定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伙关系,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么合伙关系怎么认定呢? 网友询问: 合伙关系是否要签订合伙协议?应当如何认定合伙关系?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张秋实律师解答: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 3、是否有口头协议。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
借条是证明存在借款的重要证据,不能丢失,那么被撕毁的借条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借条被撕毁了,是否还有效?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胥斐律师解答: 被撕的借条原则上还有效,但是要负举证责任。 被撕的借条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能够清晰的辨识出借条的内容,包括借款时间、金额、利息、还款时间、借款人签章等信息。 2、当事人能够对借条被撕提出合理解释。 3、被撕破重新粘贴的借条,应该由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即将借条撕破。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人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那回迁房可以更名吗? 网友询问: 回迁房是否可以更改房主的名字?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于琴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回迁房不能直接更名,因为它是属于安置房大产权,通过拆迁补偿的方式获得的,如果要更名需要房本下来才能过户更名。可以做二手买卖或者是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的,并
新入股的股东不需要一并承担公司的原债务。通常情况下,股东变更不会对公司债务的承担造成影响,公司需要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债务责任。所以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一、公司股东的义务和权利有哪些? 公司股东的义务如下: 1、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5、其他应该遵守
许多老人为了避免身后儿女们不必要的财产纠纷,会提前写遗嘱。那么问题来了,用录像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用录像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山东楠松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占奎律师解答: 符合规定的录像遗嘱是有效的。 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 比如通过录音笔录音或者通过手机录像,既要保证录制设备完好,也要保证录音录像文件无修改编辑等操作。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录像遗嘱还需要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那么,法拍房有抵押是否还能过户呢? 一、法拍房有抵押是否还能过户? 有抵押的法拍房可以过户。抵押房产过户一般是需要双方协商到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待银行同意变更,则将借款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并由银行出具证明,注明变更事项、变更理由以及同意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向银行借出房产证。然后,买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无权代理从最开始就没有代理的权限,但是越权代理的话是有一定的代理权限的。 网友咨询: 越权代理的合同是否效力待定?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曾剑凌律师解答: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 越权代理是效力待定,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超
一旦爱车发生自燃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与消防、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且要学会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 网友咨询: 一天下午,李先生将车停放在某购物广场负一楼的停车场里。大概10分钟后,一股烧焦的味道从停车场里飘出,正在停车场门口买东西的李先生回头一看,自己的车竟着火了。他赶忙与朋友一起救火,并让周围市民帮忙拨打119报警。5分钟后,在大伙儿的帮助下,火被扑灭。事后修理厂经过检查认为,着火可能是车左侧喇叭排线处短路引起的。火是扑灭了,可是车的“左半边却被烧没了”。李先生找到停车场的负责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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