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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动产纠纷尤其是房产纠纷日益增多。在房屋登记中,因当事人申请不实或其他原因造成登记簿有误的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引发权属争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想到的往往是起诉“打官司”。那么什么是不动产异议登记,效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不动产异议登记,效力是怎样的? 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陈钢律师解答: 异议登记是真正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针对不动产登记簿的正确性提出异议而向登记机关申请的登记。 异议登记作为一种保护真正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临时性措施,对登记记载的权利人而言,异议登记可以暂时
现在是一个所谓的全民创业的时代,每个人都想开一个属于自已的公司,做自已的老板,开展自已的生意。那么注册公司的流程有什么,怎么注册公司? 网友咨询: 注册公司的流程有什么,怎么注册公司?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许蕾律师解答: 注册公司的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去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3、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4、办理验资报告。 5、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那么什么人不能担任刑事辩护人? 什么人不能担任刑事辩护人?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
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可以自行辩护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可以委托专门的律师进行辩护,如果有特殊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那么,什么是指定辩护? 什么是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是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 对下列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一)盲、聋、哑人;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和死刑缓期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什么是债权申报的范围,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律师解答: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连带债务人数人的破产
现在人们会选择租房子暂时性的度过一段时期的生活,租房子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不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如果后期引起了纠纷就不容易解决。房屋租赁合同要看正规的合同才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北京市凯锐律师事务所周桃生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
公司逐渐壮大,就会衍生出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分支。但是子公司和分公司却有着极大的不同之处,很多人都会将分公司和子公司混为一谈,那么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两者有哪些区别? 网友咨询: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么区别,两者有哪些区别? 江苏好佳律师事务所孟庆玲律师解答: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不管是哪种债权债务,我们都应该清楚避免风险的办法,那么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权清理有什么原则,债权清理的原则是怎样的? 河南省文赢律师事务所翟辉律师解答: 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权清理与优惠政策相融合,综合清欠。 5、债权
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对公司享有相应权利,股东变更需要提供诸多的材料,并且要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那么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网友咨询: 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股东变更要交税吗? 广西协约律师事务所覃健保律师解答: 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所需的主要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
买家的行为触犯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咨询: 女子取快递竟意外收到死亡的小老虎,实际购买者构成什么犯罪?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张京华律师解答: 经鉴定,该动物死体为虎,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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