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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交通事故双方进行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一、交通事故双方进行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
双方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先由生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网友咨询: 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孩子应该归谁抚养?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答: 双方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首先由生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双方没有结婚证所生育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洪静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具体确定方法是: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包婷婷律师带您解读: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高于法律规定的,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 案例:2021年9月26日,林某通过朋友的介绍与焦先生签订《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约定主债权金额为120万元人民币,债务履行期限为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月息2.5%。当天双方去房管局办理了抵押手续。 办完抵押手续后,焦先生向林先生银行账户汇款两笔,共计120万元,当月收取利息3万元,后林先生按要求分别于10月、11月向焦先生支付3万元利息,12月的时候林先生配偶知道此事,认为利息过高,并且为
自愿签署的合同不公平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的。 网友咨询: 双方签订的不公平合同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
没结婚证在一起同居的,不是婚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不用办理各种手续,也不用去法院,但孩子抚养的问题有争议,怎么办? 网友咨询: 双方没结婚证孩子归谁抚养? 广东穗智律师事务所沈锦泽律师解答: 双方没有结婚证所生育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关于抚养权问题,首先由生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另一方,应该定期支付抚养费,双方协商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广东穗智律师事务所沈锦泽律师解析: 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
债权债务关系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一些债权债务人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然而,有些债权人在没有收回债务后就已经死亡了,那么,借贷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意外死亡怎么办? 一、借贷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意外死亡怎么办? 进行借贷时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继承人继承债权后,按以下情形处理还款问题: 1、继承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还款的期限,协商一致的,签订还款协议书; 2、如果协商不成的,继承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催告债务人还款,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二、债
买房是人生中一件重要的事,很多人会在结婚时买车买房。但是一些夫妻会因为感情破裂而离婚,这时就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 网友咨询: 我和女朋友婚前买房,我付了30万,女朋友付了10万,当时房子写的是两个人名字,并且是两个人名义贷款。现在离婚了。房子还有40万贷款,我来还款。我想把10万元给她,让她放弃所有权。女朋友也同意立公正,放弃房屋产权。但是,房产证还有半年才下来,听说贷款没还完,房产证名字改不了,公证也做不了,该怎么办?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贾志恒律师解答: 房产纠纷、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
双方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网友咨询: 双方非机动车发生车祸怎么办? 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朱雪风律师解答: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
合同是工作或者生活中经常需要用到的一种,大家一旦达成一致就可以进行签订合同。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们签订的合同有属于无效的情况,那么在财产方面应该怎么进行返还呢?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段艳梅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相互返还财产,有时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特定合同类型及特定标的物。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
劳动仲裁完当事人不服会起诉到法院,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的双方都向法院起诉怎么处理? 广东易恒律师事务所廖金林律师解答: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作出裁决。 2、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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