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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 网友咨询: 提起自诉案件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尚道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 自诉人提起自诉,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为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

离婚赔偿条件

2024-08-05
离婚赔偿的前提条件 提起离婚赔偿的前提条件是离婚。 在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诉诸人民法院,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时,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总结起来就是,只要是不离婚或者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损害赔偿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而不提离婚的,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因此,想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选择离婚。 离婚赔偿的主体条件 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是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只能由
抱养孩子的条件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胡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
孩子过继介绍 孩子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 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那么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湖南南燕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
领养小孩的条件 (一)我国《收养法》对收养人的的要求 1、收养人须为成年人。 2、收养人须无子女。 3、收养人须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夫妻一方需无生育能力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 5、收养人须有正确的收养动机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6、收养人须具有抚育儿童健康成长的经济条件。 (二)对被收养人的要求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

领养条件

2024-08-05
领养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被收养人也应具备一下条件: 1、被收养人一般应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为了照顾某些年老体弱无子女的人,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他们确有必要时收养一个成年人为子女。但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年龄差须达20岁以上,被收养人须为未婚青年。 2、独生子女不得被收养。 领养孩子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我国《收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法规,收养孩子的程序主要有: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网友咨询: 妨害罪证罪有什么条件? 山西翰儒律师事务所丁兰珍律师解答: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紧急避险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达宽(仁寿)律师事务所余子方律师解答: 紧急避险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二)客观上具有正在发生的真实危险; (三)迫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 (四)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 四川达宽(仁寿)律师事务所余子方律师解析: 1、意图是紧急避险构
现在很多的年轻人都有买房子的打算,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大家都希望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的话价格相对便宜一点,自己家庭承担的压力也低一点,但是要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什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什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什么? 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杨志攀律师解答: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第一、以家庭为申请对象,家庭成员需要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第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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