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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很多债权人头疼的一个问题就是债务人借钱之后一直不还钱,甚至还有那种恶意不还钱的情况。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想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但却不清楚究竟要债务人欠多少钱可以起诉。那么欠多少钱可以提起诉讼呢? 网友咨询: 欠款民事诉讼,欠多少钱,可以提起诉讼?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只要是欠款了就可以起诉,不限制金额。一 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起诉状,自己写或者请人写,多印几个副本,按人数。2,收集证据,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实物的和人员的证据都要有。3,去法院立案申请。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第(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第(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第(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当劳动者面临劳动争议时,可以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初次接触劳动仲裁的劳动者来说,难免 会有些不知所措。那么,劳动者如何提起劳动仲裁,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网友咨询:劳动者如何提起劳动仲裁,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马雯律师解答: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孩子的父方或母方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另外,成年子女也可以提起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
遗嘱继承纠纷应以对被继承人有法定继承权的自然人为原告,以剩余所有其他继承人为被告。那么要怎么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网友咨询: 要怎么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有多久?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张浏律师解答: 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以下证据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遗产的产权、财产证明。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4、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生前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上开始追逐自由婚姻,婚姻不和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率逐年提升。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满足什么条件?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要具备的要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
很多人经常会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如果诉至法院但对方偷偷转移财产该怎么办,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怎么申请? 网友咨询: 因借款纠纷提起诉讼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怎么申请?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余海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比方说,对房子做了财产保全,在判决出来之前,房子就不能买卖。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类股权纠纷成为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关键因素,股权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般为股权转让纠纷。那么股东之间的纠纷应提起什么之诉,股东之间提起的诉讼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之间的纠纷应提起什么之诉,股东之间提起的诉讼是什么?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琳律师解答: 股东之间纠纷根据纠纷原因应当提出下列不同的诉讼: 1、因出资引发的纠纷应提出未按约定出资的违约之诉。 2、因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引发的纠纷应提起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3、因股权转让款引发的纠纷应提起股权转让时转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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