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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续签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时间限制是,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1.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 (1)
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那么破产清算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破产清算有时间限制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对于破产清算的时限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下时间都会非常长。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常常也会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这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需要,如果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会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 离职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企业怎么办? 广东育资律师事务所何宝莹律师解答: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首先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协议的禁止内容,最后是双方必须履行权利与义务,没有履行的处罚措施是否有保障。如果约定违约金的,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法律规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有明确规定,主要内容
竞业禁止中强调诚信原则,这属于用人单位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的一种法律措施,其中要求单位员工按照约定遵守相应的义务,但同时单位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给员工。那么这个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黎涵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其中,给付的金额为竞业禁止补偿金。目前,法律上没有统一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金额和支付方式都是由双方协商而定,如果双方没有约
车损险保险内容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那么转继承有没有次数的限制,转继承可以一直进行吗? 网友咨询: 转继承有没有次数的限制,转继承可以一直进行吗? 天津荣泓晟律师事务所高平律师解答: 转继承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另外,转继承不受次数限制。只要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且没有明示放弃继承权,就有权主张遗产分割,因此,在遗产分割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一直转继承。 天津荣泓晟律师事务所高平律师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很多企业之间在交易时,不仅仅是用金钱支付,有时也会用债权来支付,而这就涉及到转让债权的问题了。那么债权转让时被限制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时被限制的情形是什么,有哪些? 浙江非可律师事务所鲍煌英律师解答: 第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法》第79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第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
生活中,我们应该看到过债权人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况,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该行为也在某种程度上受到相应的限制。其实,法律之所以设定这些限制,也是为了保护债的各方的利益。那么债权转让限制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限制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云南义声律师事务所崔寓翔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限制的条件: 一、主体方面的限制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二、客体方面的限制合同的客体
股权转让是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都会涉及到。但是不同性质的公司对于股东股权的转让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常知道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方式以及股份转让限制就有所不同。并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也会有一些限制,那么股权转让存在什么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网友咨询: 股权转让存在什么限制,这些限制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存在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
公司股权属于股东的私人财产,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财产进行处置。但为了确保有限公司人合性及股份公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怎么规定的? 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时文杰律师解答: 1、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3、股份公司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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