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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的区别有哪些要点 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的区别有的要点: 1.含义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它的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正式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签订的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签订。 3.主体身份不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4.
一、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具体有哪些区别 劳动合同和第三方协议的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它的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正式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签订的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签订。 3.主体身份不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4.有
一、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存在着怎样的区别 1.涉及的主体不同。 就业三方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2.签订的身份不同。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3.有效的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即劳动合同签订后,三方协议的效力自行终止。而劳动合同的
有些时候,现实生活中的艰辛与不易,让这份亲情上了霜,父母将子女养育成人,子女却不愿意赡养老人,那么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网友咨询: 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应否承担违约金的问题?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父母与子女签订赡养费给付协议,目的只是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双方不是合同意义上的平等主体,其在赡养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早已由法律进行了明确规定,故所签订的赡养费给付协议属于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子女未按协议给付赡养费,实际上是没有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子女有能
一、定金协议中应注意哪些条款 签订定金条款要注意的事项: 1.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应由双方约定;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3.消费者在交付定金前要充分了解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 5.要防止某些开发商利用定金和滥用定金条款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二、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
在实践中,股票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专有名词,有限责任叫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权转让是有很大限制的。如果公司与持股人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怎么办,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怎么办,如何解决?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金振朝律师解答: 股权回购是公司以一定资金回购已经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协议也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行使,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的有: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一、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以及定金需要签合同吗 在解决“收了定金没有签协议如何解除合同”这一问题时,关键在于理解定金与合同之间的关系,定金需要签合同。 定金作为担保的一种形式,通常在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但尚未签订正式协议时支付;定金的支付并不直接等同于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1.我们要明确定金是否需要签订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因此,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只要一方实际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就已经成立。 2.对于如何解除合同,首
一、公司入职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的入职协议只要是劳动者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它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司入职协议内容包括什么 1.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及需要完成的岗位任务和要求。 2.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一、公司入职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协议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入职协议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
现代的公司企业会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禁止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这是为了保障公司的商业机密不会被透露。那么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汪彬律师解答: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竞业限制对象。竞业限制的对象不是全体员工,竞业限制的对象必须是企业中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 2、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竞业限制的范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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