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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过失致死赔偿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至于赔偿,主要费用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赔偿方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二、?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比例有哪些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
一、开车撞到人医院有没有标准 开车故意撞人一般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一、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是走保险 是的,这种保险叫做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卫生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一种处理医患纠纷的制度。在医患纠纷出现以后,患者并不直接和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接触,而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当医生投保了医疗纠纷责任保险之后,将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医疗纠纷进行判断,依法对患者进行相关的赔偿。医生免去了面对医疗纠纷的压力,可以更加专注于医疗,也有了更大的可能多点执业。患者也不必与医院、医生就医疗问题争执,保险公司会拿出相应的补偿方案。医疗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好处:不说了。 坏处:1/人员膨胀。编制是个紧固咒,没了编制限制,人员必然膨賬。 2/权力失控。校长院长将拥有进人的绝对权力,每一任校长院长会在离任时突击进人。 3/素质下降。校长院长可以把自己或亲属同学的低学历低素质的子女调入,副校长副院长处长副处长等中层干部骨干教授主任医师以及退休校长院长也要求安排自己的子女孙子女进校院工作,其中一定会进一些低学低素质人员。 4/权权交易。校长院长为保自己位子,会安排主管上级、上级的上级、关係单位领导的子女进单位工作。 5/待遇下降。人员膨胀将导致待遇下降
分析和实际情况有差,到那时候高校也会和企业差不多,能得领导喜欢的留下,有些勤勤恳恳不怎么会来事的,可能就干不下去了。还有教育本是带公益属性的,现在高校对学生安全是非常重视的,如果都没编制了,恐怕老师的责任感会打折扣了。总之个人觉得高校去编制始于民众的心理不平衡,最终对广大民众和学生家长来说,可能弊大于利。 以前是以人定岗,以后是以岗定人,这才是改革的本质所在。光想躺在编制的温床上不思进取,没压力,不竞争,社会怎么进步,服务怎么提高。这样的改革只会越改越好,担心跳槽的人是不想改革的人,改了以后让
一、医院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如何的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一、医院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医疗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
一、医院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院事故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其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
怀孕了是需要定期去医院产检的,产检都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怀胎十月的过程中,产检有很多次,那么,女职工正常去医院产检,是否会有工资? 一、女职工正常去医院产检,是否会有工资? 女职工正常去医院产检,有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所以,女职工正常去医院产检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 二、怀孕了被公司辞退应该怎么办? 怀孕了被公司辞退,有两种解决方案: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 2、若员工
我国民法中规定了公益设施限制担保的条款,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那么以医院公益设施提供担保,是否当然无效呢? 网友咨询: 甲医院是一家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医院。甲医院与乙医疗器械公司签订了《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医院分期向乙医疗器械公司支付设备款,待最后一期支付完毕时,甲医院获得该设备所有权。后因该类医疗器械设备价格大幅降低,甲医院以该医疗器械为公益设施不能设定担保为由,主张《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无效。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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