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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那么怎样的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怎样的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何规定的?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徐范霁律师解答: 此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看是否具备遗嘱生效的条件,口头遗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3、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
监护人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指定确认,但只有当父母作为监护人时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监护人。遗嘱指定监护人的内容,增加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的主动性选择和安排。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九条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通过录音的形式订立遗嘱。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自然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为标准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那么,房子拆迁后原公证遗嘱是否有效,关于公证遗嘱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葛老太夫妇有子女五人,平房十间。在老伴去世后葛老太和子女对房屋进行了析产,约定葛老太占有六间平房。2000年,葛老太立下遗嘱将其所有的平房由长子继承。2003年,因葛老太的六间平房拆迁,其被安置了住房一套并取得拆迁款48万元。2007年,葛老太去世,五子女因继承产生纠纷。四子女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
实践中,立遗嘱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一些立遗嘱人由于缺乏对遗嘱方面法律知识的了解,可能会导致所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而无效。那么多份遗嘱的效力该怎么认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多份遗嘱的效力该怎么认定,怎么规定的? 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雍雪林律师解答: 如果立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公证遗嘱除外),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最终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那么口头遗嘱是如何订立的,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口头遗嘱是如何订立的,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广西桂港律师事务所吴伟光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的订立: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
遗嘱信托是十分常见的信托业务品种,许多名人比如乔布斯、戴安娜王妃等都会设立遗嘱信托,按照委托人生前意愿,对遗产进行合理运用和管理。那么遗嘱信托的种类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遗嘱信托的种类有哪些,是什么? 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陶锦律师解答: 第一种: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等; 第二种: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遗产管理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遗产管理信托的内容与遗嘱执行信托的内容虽有交叉,但侧重在管理遗产方面。 根据《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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