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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务中则被称为“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协议权利,那么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对赌协议是怎样的表现形式? 网友咨询: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对赌协议是怎样的表现形式? 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解答: 1、现金补偿型。即未达到对赌目标的融资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反之,投资方给予融资方一定的现金奖励。 2、股权调整型。即融资方未达到对赌目标时,目标公司将以无偿或者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梁勇强于2021年9月14日3时40分许,驾驶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扶桑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密云区大城子镇前沙岭村处,适有白某1驾驶福田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儒源牌重型自卸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与福田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接触,造成白某1当场死亡。经鉴定,白某1符合创伤性休克而死亡。经认定,梁勇强负事故全部责任,白某1无责任。梁勇强会受到怎样的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形成权的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那么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怎样的,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规定是怎样的,形成权的除斥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江苏云台山律师事务所吴波律师解答: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除斥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的特征在于:(1)它是权利人依法
网友咨询: 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满3个月,但一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我入职的时候说是我领导聘请我做他的运营助理,不是公司请。但我入职以来每天都打卡,也有工资条。现在 ,领导要解雇我,我这样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吗?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根据现有证据基本可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你入职以来没有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根据打卡记录以及工资条,是足以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并不像领导说的那样是他自己请你做助理,而是公司请。如果不是公司请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咨询: 犯了诈骗罪应当怎样量刑处罚? 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胡黛璇律师解答: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2021年是醉驾入刑10周年,十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众人共识,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依然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部分农村地区劝酒风气盛行,驾驶员法律意识淡薄,交通执法资源和管理力量有限,均是诱发酒驾的高发原因。 网友咨询: 石某和包某都是小学文化,居住在农村地区,分别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在巡逻过程中查获,经松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71.86mg/100ml,包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92mg/100ml,二者均属于
网络交易,特别是网络拍卖,是民事买卖基于互联网展开的新形式,但这并没有改变买卖合同基于“当事人意思一致”的基本特征——只要是一方发出要约,一方接受要约,比如提交了订单,合同就成立了。 网友咨询: 趁着双十一活动,小刘在某网购平台花了近2000块钱买了双中意很久的球鞋,小刘满怀期待地等着快递。待收到货后,小刘发现,自己买到的鞋并不是真的,而是高仿。小刘申请退货,商家不同意。气急败坏的小刘找客服理论,双方吵了起来,令小刘没想到的是,商家竟然将他拉黑了。小刘应该怎么维权? 北京市凯天律师事务所邵景全
追债有技巧,讨债不麻烦。在很多实例中,债务人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不是说没钱就是避而不见。债权人如果长期不去追讨债务,其债权就会因过了诉讼时效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提供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提供哪些材料? 新疆腾格斯(库尔勒)律师事务所董阳一律师解答: 向法院起诉追债,应在诉讼时效内,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要提供的材料有: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
中国死刑的执行,应当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然后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最后,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网友咨询: 死刑应当怎样执行? 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原波律师解答: 我国的刑法规定,作出死刑判决宣告后,从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那天起的10天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五天。所以死刑犯实际上有15天的上诉期。但是如果死刑犯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网友咨询: 犯盗窃罪应该怎样量刑? 浙江瓯江律师事务所陈艳艳律师解答: 1、构成盗窃犯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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