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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 网友咨询: 路边停车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刘润民律师解答: 路边停车被撞责任的认定,具体如下: (1)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 (2)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是占用应急车道等,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
债务加入是实践中运用非常多的一种“担保型”债务承担方式,合同第三人自愿加入原债权债务关系之中,但是实践中,常常与“债务转移”、“连带保证责任”相混淆。 网友咨询: 债务加入是连带责任吗?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孙晋贵律师解答: 加入债务的第三人自愿承担的情况下是连带责任,如果第三人不愿意则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原债权债务关系有效存在; 2.债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因供电需要,某供电公司在江某承包的土地上埋设了三根电线杆的钢丝拉线,周围没有任何的警示标志,因拉线影响了农作物的耕种,故供电公司先行向江某给予了补偿。江某已经在该承包土地耕作了20多年,某日,江某驾驶手扶拖拉机在田地里耕地,不慎致使横梁与钢丝拉线相挤压,导致江某被电线杆的拉线勒死身亡。江
对大货车被追尾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网友咨询: 如何对大货车被追尾的责任进行认定?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崔亚考律师解答: 对大货车被追尾的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并基于这种信赖而与无权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代理。 网友咨询: 表见代理,责任怎么承担? 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朱绍斌律师解答: 表见代理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撤销权。 2、本人即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朱绍斌律师解析: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 1、成立表见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网友咨询: 田某驾车外出办事。途中,汽车轮胎爆胎,田某便将汽车停在小型车道内换轮胎(未开前后闪光灯)。刘某驾车(未开远光灯)从后面驶来。临近时,刘某才发现前方田某的汽车,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由于雨天路滑,停车不及,遂将田某撞倒,并将田某的汽车撞到人行道内。在刘某车后方随行的车辆赶到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关键之一,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责任应怎样分担呢? 网友咨询: 张某骑自行车通过路口时,与正常右转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张某摔倒,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李某将伤者张某送至医院但并未及时报警,李某经医院检查发现其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疗,身体其他部位出在轻微擦伤。后车主李某缴纳部分医疗费后因有急事离开,张某也未意识到需要及时报警处理。住院期间双方针对医疗费问题产生纠纷才想到需要报警。但交警部门勘察后发现
公司组织外出旅行活动,本是一件愉悦身心的事,张某却在公司组织的一次爬山活动中猝死。对此,张某的妻子和父母认为供职的公司、景区以及旅游公司都有责任,并将几家公司共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约130万。近日,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了此案,驳回了张某一家的诉讼请求。那么对于张某的死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张某参与活动并徒步登山,对其自身身体状况负有基本的谨慎注意义务。张某死亡后并未进行尸检,无法明确死亡原因。张某的家属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公司的加班行为与张某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同时两家旅行社以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处理方式即受损害方有权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网友咨询: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如何处理? 北京云亭(武汉)律师事务所刘访律师解答: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指的是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违法行为,兼具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的双重特征,从而导致在法律上同时产生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请求权,既可以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也可以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 二者均以损害赔偿为给付内容,故债权
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各自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产生一方当事人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够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这就构成了合同瑕疵履行,又可被称为不适当履行。那么,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一、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 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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