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概的定义是什么,是怎样的?
2024-08-20债权和债务的转移在经济活动非常常见。债权人在通知债务人之后,可以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同样,债务人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之后,可以将债务转移到第三人的手中,由他负责清偿债务。那么债权债务转移概的定义是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权债务转移概的定义是什么,是怎样的? 云南何国辉律师事务所王庆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2024-08-20在现实生活中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多的,而借贷是债权债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后,债务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那么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的条件有哪些?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并存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并存的债务承担属于契约的一种,因而必须具备关于契约
帮人担保的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怎么规定的?
2024-08-20在生活中有不少人遇到了朋友或是亲人要求给自己担保的情况,利用自己的信誉等替对方担保。有些人也愿意帮人担保,但并不确定帮人担保的性质,担心自己帮人担保等于揽了一笔个人的债务上身。那么帮人担保的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帮人担保的债务是不是个人债务,怎么规定的? 北京望和律师事务所张红立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 《担保法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什么,有哪些?
2024-08-20债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局限于金钱之债,还包括给付之债等,债权人在债务履行其届满仍未清偿的债权人可提起诉讼,如果想要接触债权债务关系的就要清偿,那么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务清偿的途径包括什么,有哪些? 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彭勇鸿律师解答: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2024-08-19公司注销登记,意味着公司生命的终结,类似于自然人死亡。注销登记后,公司就不再具有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实践中,很多公司注销登记后,还会有债权人现身要求原股东偿还债务。那么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公司债务是不是承担责任? 广东鹏派律师事务所彭勇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就像层面纱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 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包括什么?
2024-08-19债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局限于金钱之债,还包括给付之债等,债权人在债务履行其届满仍未清偿的债权人可提起诉讼,如果想要接触债权债务关系的就要清偿,那么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包括什么? 网友咨询: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包括什么? 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彭勇鸿律师解答: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注意什么问题,是哪些?
2024-08-19个人债务是个人所负担的债务,跟其他人或者组织无关的债务。个人债务纠纷是个人借债时或者还债期间所引起的纠纷,了解更多个人债务知识,可以避免和解决个人债务纠纷。那么个人债务追讨诉讼注意什么问题,是哪些? 网友咨询: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注意什么问题,是哪些? 广西昭义律师事务所韦福康律师解答: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证据方面全面的收集。 4、如果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
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什么,是怎样的?
2024-08-19债务的免除应当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就不得撤回。那么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什么,是怎样的? 浙江哲望律师事务所虞丹东律师解答: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
公司分立后原债务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
2024-08-19企业分立的实质是对企业财产的分割,企业财产的分割导致承担原企业债务的责任财产发生变化,这与原企业的债权人有着切身的利益关系。那么公司分立后原债务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分立后原债务如何处理,怎么规定的? 上海丰进立和律师事务所周贝昕律师解答: 为防止企业借合并或者分立转移债务、逃避责任,我国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进行规制。除事先约定的,分立后的公司应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当第六十七条也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
破产重整时债务如何处理,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2024-08-19企业申请破产获得通过之后,会进入到它相应的步骤,其中破产重整就是重中之重。而在重组的过程中,很多人对于债务的处理也是比较好奇,那么破产重整时债务如何处理,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破产重整时债务如何处理,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 破产重整时债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 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清偿的债权可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未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