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质检不合格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08-12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0年5月4日6时许,李永杰驾驶“集瑞联合”牌重型罐式货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房山区紫码路袁庄村南一弯道时,逆行驶入对向道路,适有被害人王某驾驶“雅迪”牌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两车前部相撞,造成王某死亡,两车损坏。 经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王某符合胸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房山交通支队认定,李永杰驾驶经检
夫妻之间打的借条有没有效?
2024-08-07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打的借条有没有效? 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滕高翔律师解答: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2024-08-05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因此,是否有“扶养关系”是确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继承权的关键因素。 网友咨询: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广东国匠律师事务所黄新华律师解答: 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构成“扶养关系”的认定: 从法律层面,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扶养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主要从3个方面考察: (1)继父母是否部分或全部承担继续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 (2)继父母对未成年或未
朋友之间共同饮酒,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2024-07-31共同饮酒人基于感情上的熟悉和彼此依赖相聚饮酒,酒桌上觥筹交错,侃侃而谈,殊不知共同饮酒人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亲密关系,朋友间的共同饮酒行为本是情谊行为,当共同饮酒行为与伤亡情形存在联系时,将使情谊层面的道德问题上升至法律层面的侵权责任赔偿问题。那么朋友之间共同饮酒,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网友咨询: 朋友之间共同饮酒,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共同饮酒人在合理限度范围内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就可能会避免或降低侵害风险的发生。具体来说,一个是要尽到提醒、劝阻、通知
公司多个股东之间,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4-07-27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公司的其他股东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而在实践中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产生的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公司多个股东之间,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网友咨询: 公司多个股东之间,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福建学行律师事务所洪煌苗律师解答: 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亲人之间过户车辆的方式是什么?
2024-07-21亲人之间过户车辆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交易方式、赠予方式、继承方式,选择车辆过户的方式不同,手续也不同。 网友咨询: 亲人之间过户车辆的方式是什么? 浙江学优律师事务所周建胜律师解答: 亲人之间过户车辆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交易方式、赠予方式、继承方式,选择车辆过户的方式不同,手续也不同。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
2024-07-20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对方交易的行为,市场经济中,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买强卖。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之间有何区别? 安徽中特律所事务所熊帆帆律师解答: 一、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划分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关键标准。 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就不构成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作为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证实不了行为人的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不构成
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
2024-07-18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那么,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 一、连带责任人之间,是否一定可以相互追偿? 连带责任人是享有追偿权的,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后有权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但是行权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履行了义务。 2、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3、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
夫妻之间离婚,对租住夫妻名下房子的租客有什么影响?
2024-07-17双方离婚后,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房主变更等原因,有告知租赁者的义务。但是,双方离婚不能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依据。 网友询问: 夫妻之间离婚,对租住夫妻名下房子的租客有什么影响? 陕西省泾阳县云阳法律服务所杨亚峰法律工作者解答: 双方离婚后,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但是由于房主变更等原因,有告知租赁者的义务。但是,双方离婚不能作为解除租赁合同的依据。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
私人之间签订的借条有效吗?
2024-07-16私人之间的借条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情形下有效:主体均具有缔约能力;借款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借条的形式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不损害社会的、集体的、他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私人之间签订的借条有效吗? 湖南朝元律师事务所杨涛律师解答: 私人之间订立的借条,只要确有借款事实存在,借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私人之间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