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如何维权?
2024-11-22拖欠工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公司单纯的因为效益不好或者认为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而降低工资;另一种是公司想辞退员工,但是又不想支付补偿金,所以通过不发、少发工资的方式逼员工辞职。那么不发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不发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如何维权? 上海知亦行律师事务所汤金花律师解答: 单位不发工资,员工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员工在职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如果已经离职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仲裁债权转让通知方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4-11-15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那么,仲裁债权转让通知方式,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我有一个姐姐现在所负债想要进行转让,但是被人申请了仲裁,仲裁过程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云南万青律师事务所陈玉瑛律师解答: 仲裁债权转让通知方式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债务要建立在合同之上; 2、债务要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在转让
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什么时间起算
2024-11-06一、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什么时间起算 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判决生效日开始计算,劳动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吗 签了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仲裁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双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什么书写要求,是怎样的?
2024-11-04劳动争议是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于劳动报酬、劳动赔偿等方面的争议。劳动争议中关于财产方面的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进行解决。申请劳动争议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什么书写要求,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什么书写要求,是怎样的?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李守强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有以下书写要求: 1、申诉书中要写明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2、写明申诉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请求仲裁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具体,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2024-10-18“仲裁”,作为与诉讼并存的争议解决方式,因其一裁终局、程序简便,保密性高,当事人自主性强等优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尤其在商事争议解决中,仲裁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那么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网友咨询: 仲裁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仲裁条款无效有哪些情形?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邬大鹏律师解答: 仲裁条款无效情形: 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4、
公司有仲裁还能转让股份吗,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9-26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公司有仲裁还能转让股份吗,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公司有仲裁转让股份有影响吗?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徐婧婧律师解答: 可以的,没有影响。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
债务人以仲裁条款抗辩,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09-23在日常生活中,债权债务关系是很普遍的,例如向别人借钱或者借物,就可以形成民法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权利,但若债权人的权利过大,不加以限制也会对债务人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那么,债务人以仲裁条款抗辩,具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甲借给乙10万元,期满未还。丙欠乙10万元借款也已到期,乙怠于向丙行使到期债权。乙、丙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X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向丙行使代位权诉讼,丙以与乙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由X仲裁委员会仲裁进行抗辩,对丙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发生了分歧
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2024-09-23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协议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规则约束的一种制度。那么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黑龙江庚辰律师事务所尹国辉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适用范围?
2024-09-22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适用范围? 网友咨询: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人事争议仲裁有哪些适用范围? 云南德范律师事务所吴鹏律师解答: 人事争议仲裁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
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2024-09-20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浙江元广律师事务所凌小建律师解答: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劳动仲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