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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践中,很多离婚后的人对于“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有着许多自己的解读方式,往往从自己感情的角度出发来进行判断,背离了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法律宗旨,出现了许多现实版的错误理解。那么,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变更? 网友咨询: 我和前夫离婚已经一年半了。当初法院判的是儿子由他抚养。但是孩子跟着他以后,他不管孩子。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怎么变更? 江苏圣典(徐州)律师事务所李洋仰律师解答: 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想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首先是可以和对方协商变更,如果对方同意变更即可
不管男方女方,在离婚时容易对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那么,离婚时处在哺乳期的子女,可以由父方抚养吗? 网友咨询: 我和老婆想离婚,我俩生育一个女儿,现在刚好一周岁零两个月。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吗? 湖北三雄律师所余立宁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
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那么对于自己的子女租父母的房子是可以的吗? 网友咨询:子女能租赁父母的房子吗?是合法的吗? 河北达胜律师事务所杨凤国律师解答: 子女租父母房子合法。成年子女即可与父母签订租房协议,当然有效。 一个或多个承租人为了满足居住、用于商业用途或商住两用的意愿而租用一个单间或整套房间行为称为租房。民事合同只要你们双方愿意自然是有效的,书面协议更好一些。房屋租赁
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再婚家庭变得越来越普遍。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90后忙着结婚、85后忙着离婚,80后都忙着再婚了。那么说到了再婚家庭就免不了要提到“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在未成年时,因生母与继父结婚,就随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成年后,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父死亡。我想问一下,我对继父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
大家都知道,父母有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但是子女已经满18周岁,在大学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父母有支付的义务吗? 网友咨询: 2014年,我和老婆离婚了。儿子由他妈妈抚养,我每月给付抚养费3000元至18岁。2019年,儿子19岁,9月考上大学。但他妈妈已失业付不起学费,就要求我承担。我想问一下,儿子都成年了,我还有义务支付他在大学期间发生的费用吗? 浙江众信达律师事务所戴妙红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再婚重组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再婚家庭的离婚、继承逐渐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之一。那么,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网友咨询: 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孙永旭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是: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分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
婚姻自由是每个人都享有的权利,不受他人的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同样受保护,但现实生活中常有子女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威胁老人,反对老人再婚。老人再婚,子女需要尽到赡养义务吗? 网友咨询: 老人再婚,子女需要尽到赡养义务吗? 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范月东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对老人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仍然要履行义务。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 但是老年人再婚时,双方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解释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但有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产权赠与子女的约定应为赠与合同,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
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夫妻必定会面临孩子抚养的问题。未成年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自然要承担相应的生活教育等费用。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网友咨询: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张羽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血亲的关系,另一类是拟制血亲的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无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这类不发生亲子间的权利与义务;另一类是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那么,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怎么解除? 网友咨询: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怎么解除? 北京市中银(济南)律师事务所亓艳蓉律师解答: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存在拟制血亲关系,其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血亲关系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同。 继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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