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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诈骗的数额标准和诈骗的情节因素,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刑法的规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地方的一些具体规定。 网友咨询: 褚庆东2010年3月17日因犯诈骗罪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6月11日因犯诈骗罪被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2016年2月2日刑满释放。 2016年5月始,褚庆东虚构能为赵某安排工作、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17日,贺红光、孙蓬共谋后,伪造车主身份证件,冒用车主名义与被害人王某1签订汽车抵押借款合同,骗取18万元,二人将所得钱款主要用于赌博挥霍及个人消费。贺红光、孙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法展律师事务所江泽统律师解答: 贺红光、孙蓬共谋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共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021年7月14日,反诈预警短信12381正式上线,首次实现了对潜在涉诈受害用户进行短信实时预警。该系统可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涉案号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自动分析发现潜在受害用户!如果收到来自12381的短信,请保持高度警惕! 网友咨询: 韩宝华于2020年至2021年4月间,在北京市昌平区等地,虚构投资延庆河套工程、和华夏融合公司入股在越南做生意等理由向李某1借钱,并让李某1抵押过户在昌平区北七家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网友咨询: 2020年2月至7月,王辉担任北京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其间,王辉带领公司员工王慈恩、连燕华、郑万胜、岳文涛等多人,采取赠送礼品等方式将本市海淀区等地的被害人约至本市丰台区XXX店内,并由王慈恩等人假冒“养生专家”“大师”等名义为被害人“接诊”,利用业务员事先提供的被害人身体情况信息,编造御品膏方等保健品具有治病功效,进而骗取被害人钱款。 王辉、王慈恩、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从而构成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4月至5月间,沈某、董某等五人共谋,采取到饭店、烧烤店等地蹲点的方式,通过驾车故意碰撞酒驾人员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再以报警处理相要挟,敲诈酒驾人员财物,并约定在支付修车、加油等费用后,平分剩余敲诈所得。该犯罪团伙五人共计十一次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数额合计126300元,情节最轻的沈某参与其中两次,犯罪数额1.7万元。沈某、董某等五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韩文乐、张峰、杨文哲、张松、李立肥、陈海龙、穆永伟、王伟伙同毕洪涛、王冬、高崇阳、于加兴、张喜庆等人在北京鼎宇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内,给被害人刘某等人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将收藏品带至该公司,后虚构能帮助被害人将收藏品以高价拍卖的事实,骗取刘某等人钱款。 其中,韩文乐参与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60余万元,张峰参与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60余万元,杨文哲参与诈骗的数额为人民币5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王存虎于2019年11月2日15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霍村豁达街某号宋某1暂住地内,因向宋某1要回钱款未果,持刀刺击宋某1腹部后逃跑。经鉴定,宋某1符合被他人用锐器(片刀类)刺击腹部,伤及腹主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存虎于2019年11月1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查获归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那么将一定数额的财产赠与他人,并且已经现实交付后,还能撤销赠与吗? 网友咨询: 赠与合同的纠纷案子原告想拿回2年内赠予的钱财可以吗?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吴树梦律师解答: 货币属于动产一般在交付之日起发生权利转移,不可以撤销,但是如果对方有以下行为可以拿回但是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
因情感纠纷索要钱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看索要行为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如果符合,即使因情感纠纷引起,也算敲诈勒索。 网友咨询: 因情感纠纷索要钱财算敲诈勒索吗?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于志臣律师解答: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是否构成敲诈勒索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看索要行为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如果符合,即使因情感纠纷引起,也算敲诈勒索。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于志臣律师解析: 因情感纠纷索要钱财是否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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