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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旨在通过一定的方式改变债权人与目标公司(债务人)之间原有债权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那么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都有什么方法,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方法有什么?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都有什么方法,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方法有什么?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刘娟律师解答: 有下列方式:债务转移;债务抵销;债务豁免;债务混同;削债;债务转为资本;融资减债。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很多企业的目的都是以公司上市为最终目标,不过要达成公司上市这个目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公司上市的硬性条件是非常多的。那么申请上市公司需要哪些条件,申请上市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申请上市公司需要哪些条件,申请上市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定海针律师事务所孙威律师解答: 依据现行的证券法的规定,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才可以申请上市,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可以上市的,有限责任公司须进行公司形式的转换才可以申请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
上市公司的收购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上市公司的收购不仅需要一定的资金条件和公司规模的条件,还需要在收购以后能够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经营。那么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被收购后债务怎么办? 网友咨询: 收购上市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被收购后债务怎么办?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潘晶律师解答: 一、公司收购的条件有: 1、客体条件 上市公司收购针对的客体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即公司发行在外且被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包括公司库存股票和公司以自己名义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前者如公司在发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那么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有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湖南南燕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配股的条件如下: 1、距前一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2、前一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途与当时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或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相符; 3、公司连续两年盈利; 4、近三年无重大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可以收购其他公司以及个人的股份,那么被上市公司收购后,股份怎样处理? 网友咨询: 被上市公司收购后,股份怎样处理?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程岩律师解答: 公司被上市公司收购后,公司原股份怎么处理由收购协议而定,如果是全资收购的一般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支付资金,收购股东的股份。 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应当提交以下备查文件: (一)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或者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非上市公司想要壮大公司的规模,从而去收购其他企业也是可以的,但是非上市公司在收购其他企业的时候,也要留意相关的事宜,这样才能够避免在公司收购的过程中产生各种各样的麻烦或是争议。那么非上市公司壮大规模,在收购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 非上市公司壮大规模,在收购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河北子农律师事务所张爱兰律师解答: 1、在收购的前期准备阶段,收购双方签订独家谈判协议,就收购意向、支付担保、商业秘密、披露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初步约定。这样即可避免并购进程的随意性,又在收购前期谈判破裂的情
上市公司不得隐名代持股权系对上市公司监管的基本要求,公司上市系列监管规定有些虽属于部门规章性质,但因经法律授权且与法律并不冲突,并属于证券行业监管基本要求与业内共识,并对广大非特定投资人利益构成重要保障,因此上市公司不允许隐名代持股。 网友咨询:陆某和陈某之间系股权代持关系,陈某代陆某持有股份,以自身名义参与黄河旋风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明匠公司股权,成为上市公司股东,隐瞒了实际投资人的真实身份。现在发生争议,该代持行为是否有效? 福建佐佑律师事务所王茂盛律师解答:根据司法实
并购是上市公司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合纵连横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的并购模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河南明治律师事务所陈鹏举律师解答: 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等合法方式。 1.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向目标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表示愿意在要约中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以实现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利润和巩固。要约收购可分为强制性要约收购和自愿性要约收购。证券法规定强制性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达到30%继续收购的,应当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码】。 注释: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设立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说明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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