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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间的确定对劳动者待遇的享受就殊为重要。那么停工留薪期怎么来确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停工留薪期怎么来确定,怎么规定的?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韦继享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员工在遭受工伤后,往往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在法律上我们称其为“停工留薪期”。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员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那么怎么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怎么计算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怎么规定的?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稳定期和恢复期。那么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应该怎么计算? 网友咨询: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应该怎么计算? 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廖华丽律师解答: 停工留薪期在职工工伤复发后可以重新计算。我国的停工留薪期规定在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中; 规定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存在着上限约束,原则上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网友咨询: 小董于2013年进入一家企业从事操作工工作。2015年1月,小董在厂区下楼梯时不慎将脚扭伤,当时小董觉得受伤不太严重,仍断断续续上班,其间请过病假。 从2015年5月开始,小董因伤情严重,为治伤未再上班,2015年9月小董被认定为工伤。从2015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18日,李慧在下班途中被车辆碰撞,致第5胸椎以下截瘫。2021年3月25日,李慧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1年5月29日,李慧被鉴定为2级伤残;2021年8月,李慧不治身亡。县医保中心于2021年11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应正常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重新约定该期间的工资标准,并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
停工停产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重大事项的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若因疫情用人单位无法召开线下会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召开线上会议,还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微信或者短信等方式履行公示告知程序。另外,建议用人单位决定停工停产的,应及时向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引下做好预案,共同确保停工停产期间的用人单位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那么,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的,损失由谁负责?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的,损失由谁负责?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
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侵权人已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属于医疗费用范畴,即使受伤职工获得第三人支付的误工费之后,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网友咨询: 朱某系某科技公司员工,某科技公司为朱某缴纳工伤保险。2020年12月21日,朱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对于朱某交通事故,法院生效判决认定,朱某承担35%赔偿责任,其中误工费总额22156元,肇事方承担19490元,朱某负担2666元。后朱某申请仲裁
停工留薪期,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或者患职业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个期间。 网友咨询: 劳动者停工留薪期的期限如何确定?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严达兴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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