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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相处难免会有一些磕磕绊绊,有时夫妻双方在吵架以后,丈夫会对妻子不理不睬。有些妻子此时会认为丈夫遗弃了自己,触犯了刑法中的遗弃罪。 网友咨询: 如果丈夫遗弃妻子构成犯罪吗? 江苏观讼律师事务所王迎庆律师解答: 丈夫遗弃妻子一般情况下不属于犯罪行为,如果遗弃到危险境地,导致妻子身体受到伤害或者生命受到威胁,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在夫妻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为夫或妻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潘振旭律师解答: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房屋是婚前买的,那么该房屋就是买房人的个人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如果房屋在婚后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
夫妻共同生活中,可能会出现急用钱的情况,如果一方隐瞒另一方借款,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吗? 网友咨询: 丈夫用妻子名义网贷,离婚后谁还钱? 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阮金超律师解答: 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生产经营的话,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对方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而是用于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者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或者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或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
夫妻双方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仍是有效的;但是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来终止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 女方下落不明丈夫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效吗? 黑龙江于仁海律师事务所郝芩谷律师解答: 女方下落不明丈夫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婚姻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婚姻无效,且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0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即该人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音讯杳无,已持续达到二年的,其配偶、父母
如果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网友咨询: 婚内丈夫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吕春律师解答: 男方婚后不抚养孩子的,女方可以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就是有的男人就是不知廉耻,自己一身恶习还拖累妻子儿女。倘若丈夫欠款自己花掉了,妻子如何举证债务与自己无关? 网友咨询: 妻子如何证明对丈夫欠款不知情?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丹丹律师解答: 债权人如果主张该笔债务系债务人的夫妻共同债务,其应当举证证明这一事实,也即举证责任在于债权人而非债务人。妻子一方可以反驳,提出对该笔欠款不知情。如果想要举证证明不知情,可以通过证明该笔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自己并未在债务凭证上签字等间接证据来证明。一些可能的证据还可以是丈夫私下支付债务
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包括工作权、教育权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是个人自由和尊严的体现。因此,任何试图限制妻子“抛头露面”或外出工作的行为都是对妻子基本权利的侵犯。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的自由和平等原则。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不受对方的限制或干涉。在婚姻关系中,尊重对方的权利和自由是维持和谐关系的基石。如果一方试图限制另一方的权利,这不仅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紧张和破裂,而且可能触犯法律。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合法
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丈夫不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夫妻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不区别具体情况,对于所有的婚内强奸行为一概不以犯罪论处也是不科学的。例如在婚姻关系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已进入法定的解除程序,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已不能再推定女方对性行为是一种同意的承诺,如果在这期间,男方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严重侵犯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和性权利,其行为符合强奸罪的
尹某和武某结婚十年,育有三子,武某称婚后丈夫尹某有家暴行为,曾两次要求离婚,但均被当地法院驳回。后武某指控丈夫尹某婚内强奸,经当地检察机关批准,尹某被警方以涉嫌强奸罪逮捕,该案件历经两次开庭目前尚未宣判。 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判断婚内强奸罪是否成立的情况比较复杂且困难。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丈夫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奸罪。 1.妻子已经提出离婚并进入法律程序,包括调解程序,这时丈夫使用暴力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2.丈夫教唆或者帮助其他男子强奸自己妻子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导语: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当面对半夜丈夫的家庭暴力时,受害者应该如何回应呢? 案例:小明是一名年轻的妻子,她的丈夫经常在半夜喝醉后对她进行家庭暴力。一天晚上,他又一次在酒后动手打了小明,小明勇敢地选择了报警。警察及时赶到了现场,将丈夫控制住并带走。小明在警局接受了医疗检查,证实她受到了丈夫的虐待。警方对丈夫提起了家庭暴力的刑事诉讼,小明也向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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