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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公司如果经营不顺利,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后,会有一定的资产清算程序,然后对债务进行偿还也是有一定的清偿顺序的。 网友咨询: 当公司宣布破产了,公司财产清算后,还不足以支付员工工资,这怎么办? 那么公司的法人,有没有责任偿还?要是公司财产清算后,那钱还不够支付员工工资怎么办?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王劲松律师解答: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离婚财产一定要平分吗,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分割是男女平等的吗?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在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就是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或者女方没有经济收入
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通常采取转移财产的方式,而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使得债权人具有举证的责任。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个人债务纠纷有哪些原因?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证据有哪些?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朱久兵律师解析。 个人债务纠纷有哪些原因 (一)借款目的本身不合法。在个人借款中,有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互不相识,很多借款可能掩盖了非法目的,比如借高利贷,最终又无力还钱,这是引起纠纷的重要原因。 (二)不规范的借款形式。个人借款大多不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只有书写简单的借据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么,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网友咨询:协议离婚财产是怎么分配的? 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孙庆华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由此可见,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如下几个特征: (1)约定财产的广泛性。即可以是婚
为了逃避债务,债务人通常采取转移财产的方式,而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使得债权人具有举证的责任。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个人债务纠纷有哪些原因?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证据有哪些?债务人转移财产怎么办?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朱久兵律师解析。 个人债务纠纷有哪些原因 (一)借款目的本身不合法。在个人借款中,有时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互不相识,很多借款可能掩盖了非法目的,比如借高利贷,最终又无力还钱,这是引起纠纷的重要原因。 (二)不规范的借款形式。个人借款大多不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只有书写简单的借据
在双方结婚之后,大家对于财产的问题就比较在意。我们知道在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内的一般是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那么,如何进行婚后个人财产判定,婚后财产的界定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
生活中,债权债务存在的形式有很多种,但有些债务人不想偿还债务,甚至会把财产进行转移,可债务不会因为债务人死亡而不用偿还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如何处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许延庆律师解析。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如何处理?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债务人死亡前转移财产如何处理债务人为躲避债务而无偿转移财产的,此举对债权人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
对于即将要步入婚姻殿堂的准夫妇们而言,为了避免结婚以后因为财产处理等问题出现纠纷甚至对簿公堂,提前写下婚前协议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那么,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结婚以后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 我和男朋友马上要结婚了。我想问一下,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结婚以后可以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山东绿橄榄律师事务所杜晓霞律师解答: 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一提到离婚,首先会想到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识存在很多误区。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我想问一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吴新玉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
双方是基于相互之间的信任而签订债权债务合同的,所以一般来说债务人理应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违约,不履行合同,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呢? 一、债务不履行的效力 (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为全部不能,则债务人可全部免除义务;如果为一部不能,则债务人免除不能部分的债务。如果为永久不能,债务人不再负履行义务;如果为一时不能,则除非以后的履行对债权人已无利益,债务人仍不能免除履行义务。 (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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