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应该怎样解除?
2024-07-27担保合同的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担保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网友咨询: 担保合同应该怎样解除?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解答: 担保合同的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 一、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担保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
什么情况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2024-07-27会导致担保无效的原因一般包括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合同无效等,如果确定担保合同无效的,则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有过错的,需要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湖南五湖(广州)律师事务所龚忍心律师解答: 会导致担保无效的原因一般包括担保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主合同无效等,如果确定担保合同无效的,则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有过错的,需要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如下: 1、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
哪些情况下担保合同会无效?
2024-07-27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合同无效:(1)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2)债权人和债务人恶意串通的。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担保合同会无效? 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陈晓燕律师解答: 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之间有什么差别?
2024-07-21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网友咨询: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之间有什么差别? 广东华盈律师事务所陈俊霖律师解答: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4-07-20担保合同需要由担保人和被担保的人来进行签订,需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之下实施,如果存在合同的当事人,或者是合同的条款不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对于此合同就算是无效的,对于无效的合同是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网友咨询: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盈亨律师事务所任晓静律师解答: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国家法律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和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
什么情况下给别人担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024-07-20生活中,有的时候朋友会找我们给他们做担保人,我们碍于情面就给做了,但是,给他人做担保需要谨慎,否则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负债。那么,如果已经给人做了担保,什么情况下给别人担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什么情况下给别人担保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会部分免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债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
2024-07-20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那么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