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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那么,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先予执行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吗? 网友咨询:打官司原告需要担保的情况,如果是先予执行的话,担保人有什么风险么? 辽宁无惑律师事务所卢勇律师解答: 先予执行不一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而是法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让原告提供,如果法院让原告提供,原告就一定要提供,否则先予执行申请就要被驳回。
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有人或第三人向人提供的以确保债权实现和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措施。如保证、抵押、留置、质押等。两者都旨在保障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有法律效应吗,担保无效怎么办? 网友咨询: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吴新玉律师解答: 1、《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
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中如果有担保时,那么债权人的债券就相当于有了双重保障,在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债务延期抵押担保是否有效,如何认定担保的效力? 网友咨询:我一朋友王找另一朋友李借钱,当时找我做担保,我当时看也没要我借,并且都是朋友,就答应了,并且我们三人都在上面签字了,后来我才知道担保也是要负责的,我想问一下,要是到时王不还钱李,最后是不是就该我还了,现在合同还没到期,我可不可以取消这个担保,,还有,应该怎样确定担保合同的效力呢? 湖北大纲律师事务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纠纷经常发生。大部分的借款法律关系中,都会存在一个附属法律关系,就是担保法律关系,即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有效实现,通常会让债务人提供担保或者由保证人保证债权的实现。那么,担保合同怎么订立,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 我一个朋友因为创业失败,想借10万元。但是那个人要让他提供担保人。于是他想找我提供保证。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做保人了,到时候这10万元我都要偿还吗?有什么法律风险呢?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徐祎辉律师解答: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时长发生。现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提高很多,为了保证债权的有效实现,即使是小额的借款合同,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那么,提供担保的方式有哪些,保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想借同村人5万元钱,但是对方要求我提供担保,我想问一下,我可以用什么方式提供担保?如果我想要以保证人的方式担保这一债务的话,保证人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吗? 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
在现代社会虽然经济和金融体系不断的改革使得我们获取金钱的合法途径增多,但是同时也使得我们在进行经营时发生金融风险概率比较高,而这个时候为了避免风险担保权的出现成为了许多人出借财物时的选择,那么,担保合同延期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网友咨询:借款协议延期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吗? 江苏江北律师事务所李吉平律师解答: 借款协议延期担保人只要不签字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导致担保人担保责任加重时需要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合同双方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那么,担保人不想担保了,银行贷款担保人怎么退出? 网友咨询:我给别人当担保人,现在不想给担保了,怎么解决? 福建佐德律师事务所何宏财律师解答: 担保人如果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去要求判决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清,您可以理直气壮地找银行要求他们出具担保责任解除通知书,不出就到处投诉;如果借款人还有贷款,还没还呢,
大多数人都知道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时候,会有担保机构或者担保人,但是在担保中,还有反担保。那么,什么是反担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什么是反担保,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张煜律师解答: 所谓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由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担保制度。总的来说,即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因反
质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同保证人担保、抵押皆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种重要保障。那么,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网友咨询: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范虹霞律师解答: 动产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借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现实生活中相互借款或担保的情况十分普遍,债权人在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为了更好实现债权,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对主债务予以担保。但不要觉得有担保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在法律规定的期间,若债权人不主动向担保人主张承担担保责任的话,那么债权人的借款就有可能存在风险。那么,担保期限超过怎么办,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网友咨询:担保期限超过怎么办,担保人还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云南南极律师事务所陶锦律师解答: 担保期限也就是保证期间,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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