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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只是我国,在世界经济大环境中,很多债权人为了确保自己债权可以顺利实现,都会要求债务人进行债务担保,股权质押就是常见的物权担保方式,那么,股权质押如何担保债务,股权质押期限到期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股权质押如何担保债务的? 山东维士登律师事务所马慧娟律师解答: 股权质押担保债务的流程如下: 1、申请股权出质; 2、填写表格等相关材料; 3、现场提交材料;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担保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那么,破产清算中有担保债权怎么清算,会优先偿还担保债权吗? 网友咨询: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中,有担保债权的优先性究竟体现在优先于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前清偿,还是在费用之后优先于职工债权,还是仅优先于普通债权? 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李广萍律师解答: 物权优先于债权,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是物权法不可动摇的法则。破产法作为民事特
债权是在民法当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部分,在债权当中就是有着相关的担保人的连带责任,这个责任是对于相应的担保人来说的,其中这个责任是有期限的。 网友咨询: 我在2011年6月10日给别人担保了十万元钱,当时没有注明是一般担保人所以就是连带担保人,约定两个月后还也就是当年8月10日,可是后来借款人跑了所以责任落在了我头上,我想知道直至今日放款人都没有起诉我,但是期间通过电话催过我还款,因为我是上班族没钱,所以一直拖着。前几天放款人给我发短信说5月10日前如果不还款将去法院起诉。我想知道放款人的起诉权
债权人免除权是指债权人有放弃自己的债务的权利。生活中也经常会出现债权人会部分或全部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情形。债权人免除权是怎样的呢?债权人如何免除保证人责任? 网友咨询:债权人可以免除担保人的责任吗,可以免除部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吗? 辽宁嘉言律师事务所葛诗武律师解答: 债权人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免除担保人责任后,实际上是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能力,可以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权利,在只有一个担保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其他问题。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担保的一般保证期限最长是多久,对债权的担保期限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担保的一般保证期限最长是多久,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怎么办?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吗,关于债务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总公司控股子公司,总公司能给子公司担保吗?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担保,但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
在企业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相关的企业就会进行破产清算程序的申请了,而在清算过程中,自然是会产生相关的破产费用的,而待破产企业是还存在相关债权债务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是什么。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有什么关系,破产费用能优于担保债权吗? 网友咨询:破产费用可以优于担保债权吗? 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清旭律师解答: 担保债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原则上应当优先从无担保的财产中支付。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
在我国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于债权的分类,是较为详细却明确的,而无担保债权自然也是债权类型的一种,那么,什么是无担保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吗? 网友咨询: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受偿吗?税收优于无担保债权又如何理解? 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吴林律师解答: 无担保债权相对于有担保债权而言。 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定任何保证的普通债权的债权人,是一种相对于公法上债权的私法上的权利。 简单的说就是指在债权上未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形式)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财产保全担保”,这种担保和其他的担保不一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比较严格,那么,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吗,对担保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财产保全担保金额的上限是多少? 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余彦静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在保全过程中,有关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不是申请人控制的,因此即使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的损失,该损失不可能大到被保全财产的数额的程度,因此担保的数额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就可以了。 《担保法》规定,担保范围首
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那么,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什么? 河北辩达律师事务所高洁律师解答: 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 1.有约定从约定,且该约定不用区分物保类型;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若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的,则该物保先于人保清偿,若是第三人提供担保,该担保与人保的清偿顺序由债权人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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