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骗取他人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20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诈骗罪量刑标准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两个,分别是诈骗的数额标准和诈骗的情节因素,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有刑法的规定、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地方的一些具体规定。 网友咨询: 褚庆东2010年3月17日因犯诈骗罪被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6月11日因犯诈骗罪被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2016年2月2日刑满释放。 2016年5月始,褚庆东虚构能为赵某安排工作、
老人多次盗窃他人车内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16日至7月15日期间,熊某(已年满65周岁)先后19次赴某汽修厂内停车场处,依次拉动停放车辆的车门,如能拉开即进入车内实施盗窃,共盗得香烟四包、手机两部、手表一块、棉质手套三双及现金若干。7月15日下午,熊某行窃后欲离开时被当场抓获。到案后,熊某的亲属代其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 熊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老人多次从高楼上高空抛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9为预防和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将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作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22日,胡某平饮酒后在厦门市海沧区的住处因琐事与家人争吵后,将塑料儿童护栏从位于33楼的家中阳台窗户扔出,砸落在小区楼前的业主进出楼道路
多次窃取他人电瓶车上的电瓶并销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扎布于2021年5月至7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10次在济南铁路局烟台火车站南汽车通道车棚内,采用螺丝刀拆卸等手段,窃取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电瓶车上的电瓶,共窃得电瓶车电瓶12组(块),价值人民币3315.75元,并将其中的11组(块)电瓶,分9次销赃给王玉香,价值人民币3255.75元。 2021年6月11日,扎布在烟台市莱
驾驶摩托车多次盗窃他人物品,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4月13日10时许,王培义驾驶黑色摩托车窜至兖州区盗窃陈某1放在车筐内的黑色背肩包一个,内有180元现金、身份证等物品一宗。2020年5月9日8时许,王培义驾驶黑色摩托车窜至兖州区盗窃陈某2黑色腰包一个,内有70余元现金、身份证、记账本等物品一宗。2020年6月13日11时许,王培义驾驶黑色摩托车窜至兖州区盗窃王某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