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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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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

2024-12-08
房产共有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共有的形式有两种情况,分别是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1、在房产共有关系中,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产份额对共有的房产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房产共有人对共有房产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区别于“按份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中,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有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是平等的,没有份额限制。 2、共有房产不外乎两种情况即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基于当事人的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关系产生于婚姻家庭领域及具有一定亲属关系的公民之间
生活中进行互换的东西有很多,大家有没有听说过房屋互换,那么,什么是房产互换,哪些房屋不能互换? 网友咨询:什么样的房屋不能互换?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

房产共有人

2024-12-07
什么是房产共有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时候,可以明确每个人的份额。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 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房产。 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 房产税由
什么是个人房产税 个人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其特点为: 1、个人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 个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
随着现在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现在我们在购买房子签合同时出现了一种新的签订形式,那就是网签合同。那么,房产合同网签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关于网签,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网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黄士琪律师解答: 购房者在确定了买房意向之后,经过购房者与出卖人双方的平等协商,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将正式的合同条款输入合同备案软件,进行网上签约,上报房地产市场信息网。 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报成功后,打印正式的(电子)合同,购房者和开发商履行签
在继承老人房产时,很多市民都对“继承权公证”这一环节颇有微词,认为其花费不菲且程序繁琐。那么,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吗?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吗?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董姝丽律师解答: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这表明房产继承、房产赠与等房产
对于自己所有的东西,我们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赠与他人、赠与谁,房产也不例外。现实中也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子女、或者亲密的朋友等,这是人们的自由,但是如果赠与过后后悔,是否撤销赠与行为,要回房产? 网友咨询: 父母将房产公证赠与两位子女,父亲去世后,由于赡养问题,希望将赠与的房产要回,可以吗?或者有没有可能将本人部分要回,再通过遗嘱给其中一个子女? 四川什度律师事务所余长江律师解答: 如果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子女最终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并且赠与的房子并没有实际交付,这样的情况下,赠与的
房产契税征收对象 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是出让方交,契税是承让方交。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3、房屋买卖: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4、房屋赠与 赠与方不纳土地增值税,但承受方应纳契税。 5、房屋交换 在契税的计算中,注意过户与否是一个关键点。 在税率设计上,契税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目前,我国采用3%-5%的幅度比例,这是国家定下的政策,各省、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网友咨询: 庞金明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西城区人定湖北巷1号1号楼3层5门301室房产证。2021年,庞金明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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