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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中大家问的,无非是房子银子和孩子,房子是除了孩子以外最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在一线城市,有一套房产很常见。那就一套房产的,该怎么分呢?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只有一套房产,该判给谁?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陈俊鹏律师解答: 首先,分割的前提是这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处理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房产归属纠纷时,通常有以下几个处理方案: 1、一方坚决要房,另一方可以要钱时。把房判归要房的一方,并给对方相应补偿。如果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找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价值评估。 2、双方都要房,可以让双方竞价,
在近代社会中,大多数公民都会有自己的房产,当房屋的原持有者死亡后,按照规定会由继承人来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网友咨询: 遗产房产继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郑晓珍律师解答: 1、房屋继承要区分房屋所有权,确认房屋是否为继承人一人所有,如果房屋为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则对房屋的继承只能针对被继承人所享有的房屋份额进行继承。 2、房屋继承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则按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未留遗嘱,则依照法定继承规定进行。 3、房屋继承过程中所有继承人可自
房屋过户是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是房屋买卖中很重要的问题。那么在生活中,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呢?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哪些材料?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
房子过户其实就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只有办理好房产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才真正发生转移。那么,房子过户必须本人去吗? 网友咨询: 房产过户必须要本人到场吗?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陈琳律师解答: 在我国,房产证过户的办理是一般要本人到场的,也就是说房屋原有的主人以及房屋新的主人。两者都必须要到场办理公证和过户手续。这是为了保证双方意愿的真实性以及整个过户的有效性而考虑的。 不过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房屋的主人没有办法到达现场,或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虽然房产公证不是交易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但是房产经过公证过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 网友咨询: 办理房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山东清照律师事务所宋芸芸律师解答: 房产公证具有以下作用: 1、客观记录。公证机关会对买卖、赠与等交易事项进行客观、真实的记录,防止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在后期对交易的内容有争议。 2、可以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防止他人侵权。在房屋转移过程中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多个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状态。这种情况常见于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和共同继承财产等情形中。 网友咨询: 共同共有的房产该怎么分割? 山东盈和盈律师事务所张文慧律师解答: 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分割方法通常有三种:直接分割、房屋作价补偿和房屋变价分割。 直接分割房屋是指将房屋分成若干部分,每个按份共有人分别拥有一部分或者一间房。如果房屋无法分割,可以通过房屋作价补偿的方式,即一方独自拥有房屋,其他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所有权份额进行
父母赠与一般属于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与合同的比较常见,即直接口头赠与子女。 网友咨询: 父母赠与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广东华商(天津)律师事务所徐静律师解答: 父母赠与一般属于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与合同的比较常见,即直接口头赠与子女。 依法成立的房屋赠与合同立即生效,但赠与的房屋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再婚房产分割

2024-06-26
再婚房产分割方法 再婚房产分割如下: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再婚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
婚内按份共有房产离婚时需要按照共同的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需要在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之后做出相对较为合理的房产分割决定。 网友咨询: 夫妻俩按份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李金慧勇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分割夫妻约定登记为按份共有的房产,一般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房屋价值的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共有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估标准,并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买方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产买卖合同买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盈科(金华)律师事务所朱方磊律师解答: 1、卖方擅自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一房两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2)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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