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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属于资产变动中有重要影响的行为,房屋不仅具有居住、使用的价值,还有投资升值的作用,因此在买卖房屋时双方都应当做到谨慎对待,合理规避风险。那么卖房存在哪些风险,应当如何预防风险? 网友咨询: 卖房子存在什么风险怎么预防卖房风险? 北京翀煜律师事务所姜懿烜律师解答: 卖方风险: 1、买方购房资格不够或贷款资金不足支付全部房款,不能履行合约,交易终止; 2、自己不想卖房了,要赔偿巨额违约金; 3、二手房交易合同签订后,银行不放款(买方因素); 4、房子已过户,尾款拿不到。 预防风险: 1、签
当前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 第一,由于法律的不明确,体制的不完善,以及认识的不统一,致使一些地方的民间借贷处于:非法状态或放任失控状态,法未确立其合法地位,因而它更多地是以地下活动或半地下活动进行的,这无疑为一些不法分子乘机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提供了方便。 第二,民间借贷虽具灵活方便特点,但带有盲目性,风险系数极大,往往投资予风险事业而受危害,便在借贷双方和存款者之间产生连锁反应,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第三,信贷经营者往往经营管理能力差,亦无严密的财会,簿记制度,—旦大宗金融交易失败,对金融市场,生产和
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公司年报不公示,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我开了一个公司,但是因为疫情影响,目前公司已经运转困难,我打算直接放弃公司,公司年报我也不打算公示了,等两三年资金回笼后,我再重新注册一个新公司,请问有什么风险吗?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张起飞律师解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可知,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由县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一)担保人主体资格的风险。 如果担保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职能部门或者法人的分支机构,那么这些担保主体就可能不具备合法的资格,担保主体资格的不合法会导致担保行为无效。 (二)民间借贷可能转化为高利贷。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高利率等,
法拍房虽然相对二手房有价格优势,通常会比正常的二手房价格便宜20%-30%,甚至有可能便宜40%。俗话说,机遇与风险并存,那么法拍房有哪些风险及注意事项呢? 网友询问: 什么是法拍房,购买法拍房有什么风险? 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顾源源律师解答: 法拍房,就是法院拍卖的房产,是被法院强行拍卖的房子。当业主无法履行借款合同或不能偿还债务时,而被债权人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提出强行,把债务人名下房产拍卖,由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而在此进行拍卖的房屋就是法拍房。 法拍房风险: 1、原房主的身份风险 法拍房基
买卖合同是日常经济生活中最常遇见的合同,也是和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结合最密切的合同。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谁承担? 北京市信凯(西安)律师事务所张凯丽律师解答: 风险承担是指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标的物发生意外损毁或灭失的风险由合同的哪方当事人来承担。买卖合同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是因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接收货物,那么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民间放贷风险

2024-07-16
民间放贷风险 在我国,民间借贷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可靠的。但是,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具体表现如下: 1、民间借贷可能有违法借贷的风险。 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万不能将款项借给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人,如果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民间借贷存在投资风险。 如果是利用借贷进行投资的
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 网友咨询: 什么是房产互换?房产互换有什么风险? 湖南丹阳律师事务所曾琳燕律师解答: 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
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是累积社会财富的重要手段,但是交易往往充满一系列不可规避的风险,一旦标的物因不能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在买卖合同当事人之间分配这种损失,就产生了风险负担的问题。 网友咨询: 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是怎样的? 江苏博爱星(无锡)律师事务所陈刚律师解答: 一、有约定,从约定。我国的立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交易自由,最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就风险负担作了不同于法律规定的约定,以约定为准。 二、《民法典》第604条属于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 网友咨询: 自甘风险是什么意思? 辽宁鼎极律师事务所陈晓丽律师解答: 所谓自甘风险是指已经知道有风险,而自己自愿去冒风险,那么,当风险出现的时候,就应当自己来承担责任、承担损害的后果的原则。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辽宁鼎极律师事务所陈晓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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