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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离婚夫妻房产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农村离婚夫妻房产分割方式 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
夫妻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所以,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才财产?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工伤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
继承的对象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去世,另外一方如何继承遗产?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沈雨律师解答: 继承的对象是死者的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当夫妻一方去世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做一次分割,分一半给配偶,一半作为死者遗产发生继承。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
离婚集资房如何过户 1、离婚集资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房地产测绘报告书; (2)集资建房审批表; (3)交付合同; (4)购房发票; (5)离婚证; (6)离婚协议(盖有离婚登记机关公章); (7)权利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经办的,提交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离婚集资房过户的具体流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须有法定代理人出席。 网友咨询: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要同去吗? 江苏中吴律师事务所唐崇跃律师解答: 夫妻诉讼离婚家人一般不要同去。但若婚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其配偶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指定新监护人的,离婚起诉必
4月7日,山东济南一名男子骑行时摔倒,热心路人将其扶起反被讹的事情引起大家广泛关注。 救人者当面怒斥“这个社会好人还能不能做了”。 近几年扶摔倒路人反被讹的事件层出不穷,其实在外遇到老人摔倒将其扶起来是提倡的,但也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生活中老人摔倒的情况比比皆是,因为怕被碰瓷,所以在遇见老人摔倒时扶不扶便成了社会中争议很大的话题。只能说“扶是情分,不扶是本分”。 我们必须及时报警,或录制视频,为自己取证,我们不能直接伸手拉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
夫妻离婚转移财产的做法 (一)擅自转让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的原则。发生这种情况一般是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或一方又出具了假的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使得交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而使第三人的合法善意的情况下交易、过户成功。出现这种情况,法律一般会保护交易的稳定及善意取得方的利益。那么离婚夫妻双方就需要转让的房款进行分割。至于,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崔亚考律师解答: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 第一、具备共同承担债务的共同意思。如夫妻共同签字,或一方签字后另一方事后追认。 第二、具备“日常性”与“合理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网友咨询: 夫妻之间打的借条有没有效? 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滕高翔律师解答: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 《中华人
在离婚的时候除了在夫妻共同财产上有争议外,还可能会在夫妻共同债务上有争议。对于对方拿出来的一笔债务要求双方一起偿还的时候,另一方认为自己没有用过这笔债务的钱不应该自己一起偿还。那么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 网友咨询: 如何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开证明吗? 河北环京律师事务所马艳杰律师解答: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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