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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转业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会获得一定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是否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网友咨询:我和我丈夫结婚已经八年了,现因感情不和想起诉离婚,他于去年10月份转业,获得了一笔转业费,请问这笔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河北安唐律师事务所李筱春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谓是人生四大喜事。可是作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婚姻,如果不能细心呵护,最终会落得曲终人散的结局。很多婚姻最终走向了法院,起诉的一方渴望能够早日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当事人需要从哪几方面进行举证? 网友咨询: 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当事人需要从哪几方面进行举证? 北京慧学律师事务所颜秀红律师解答: 婚姻关系的本质是男女双方感情的一种结合,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是需要以有无夫妻感情来判断的,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有无过错并不是准予离婚或者不
离婚后,经常会有夫妻一方或双方继续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重新分配财产的现象。那么,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吗? 网友咨询: 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法院重新分割吗? 江苏德善律师事务所苏妤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的,离婚后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后,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处理的。离婚时仍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分割诉讼。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物权所有权的返还请求权为绝对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那么,夫妻公积金贷款额度能有多少,如何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 网友咨询: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是120w,夫妻俩人一共也是120w吗?我们俩人都缴存了6年,是一共只能贷60w,还是各自可以贷60w? 黑龙江华远律师事务所贾月英律师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
夫妻一方就与配偶的共有房屋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另一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以致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合同纠纷,这种情形法官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怎么维权? 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解答: 对夫妻单方处分房屋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会发现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情形: (1)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登记名义人甲未经乙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将共有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2)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双方名下,甲未经乙同意,向第三人谎称已经得到共有人乙的同意,以夫妻双方
结婚买房,是现如今结婚流行趋势。但是也因此出现各种矛盾纠纷。那么,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网友咨询: 举行结婚仪式后办理登记前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山西五峰律师事务所胡霄峰律师解答: 结婚登记是男女双方成立合法夫妻关系的依据,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才予以承认和保护。未办理结婚登记前,男女双方同居虽举行结婚仪式的,该种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应当对是否共同债务进行认定与责任分配,但惊颤会因此发生纠纷,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那么,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网友咨询: 离婚诉讼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应如何分配举证责任?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隗春绿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改变了之前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司法实践中,在正确适用司法解释的同时,要强化职权探知,合理运用日常经验法则和逻辑推理,对于债务人配偶和债权人的利益要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会在婚后订立婚内财产协议,对婚内的财产的所有权的确定或分割进行约定。那么,夫妻订立的婚内财产协议,对法定继承产生影响吗? 网友咨询: 夫妻订立的婚内财产协议,对法定继承产生影响吗? 安徽徽蕴律师事务所沈琪律师解答: 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是婚姻契约的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协议。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具有三个特点: (1)协议签订是以不离婚为前提条件的; (2)协议签订时间与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一致; (3)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夫妻财产进行内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秦栋与被害人邓某1于2017年1月16日结婚。2020年5月5日1时许,在北京市丰台区路口东里7楼1门201号家中,秦栋与被害人邓某1因家庭琐事发生口角,秦栋持斧子多次击打被害人邓某1头面部,并使用塑料袋闷堵其口鼻,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秦栋于2020年5月5日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岳各庄派出所投案。 秦栋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邓某1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邓某1的近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在海外购置房产进行投资,在购置房产的时候势必会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很多人在买房时都会是和家人共同持有,那么夫妻怎样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夫妻怎样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处理? 天津益天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解答: 对于夫妻全部共同财产,无论夫妻双方收入的有无或高低,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行驶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 如果第三人不知道也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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