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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国有独资企业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既有利于明确国家与公司的产权关系和经营责任,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有利于企业的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网友咨询: 国有独资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三者间有什么区别?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夏振华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资企业区别是:1、 国有独资公司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不是独资企业。股东人数。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也限制在2-50个;股份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在2-200个,上市后股东数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那么,公司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是多少? 一、公司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是多少? 股东代表诉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是百分之一,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都可以提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我们知道,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的,其中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那么,公司的分公司里面,是否可以有股东? 一、公司的分公司里面,是否可以有股东? 分公司没有股东,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公司的股东完成出资的责任后才取得股东的资格,而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方便公司开展业务,而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二、设立分公司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公司法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谁承担? 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王赛律师解答: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那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解散公司吗?为什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解散公司吗?为什么?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因为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共同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那么,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公司合并的流程是什么? 一、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合并方式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的流程是什么? 1、董事会制定公司合并
《公司法》第十六条赋予了公司对外担保的权利,但是另一方面也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程序进行了规定。那么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形下是无效的? 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形下是无效的? 公司对外担保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公司他人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担保数额超过公司
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可以行使的职权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理债权、债务;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等。 网友咨询: 公司清算期间是否还要履行之前订立的合同?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李弸清律师解答: 公司清算过程中,公司是存续的,如果是在公司清算前签订的合同,是需要继续履行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
公司对外担保,是公司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是公司以自己名义和自身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网友咨询: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潘艺元律师解答: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税,除了设立对外的会计账簿用于交税,还私自设立对内的实际账簿,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这样做会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网友咨询: 公司私设会计帐簿可能要受什么处罚? 、 北京盈科(洛阳)律师事务所张旭鹏律师解答: 企业私设会计账簿是违反会计法的规定的。首先主要操作人的会计人员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会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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