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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一、法规关于定金和违约金的题 我国《民法典》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它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见,对于一方的违约行为,守约方主要可采取三种救济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前两种方式比较容易理解,主要是第三种方式,何为赔偿损失?《民法典》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这两种补偿方式,那么,定金与违约金与前述中的赔偿损失究竟是包含关系还是并列关系?我个人认为,应当是包含关系,它所谓的“赔偿损失”,实际上包括了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权利人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任何人和单位不得侵犯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违法侵害他人土地使用权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那么,侵犯土地使用权赔偿可以申请赔吗,侵犯土地使用权怎样赔偿? 网友咨询:侵犯土地使用权赔偿可以申请赔吗? 李一律师解答: 侵犯土地使用权可以申请赔偿。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任何人都不可进行侵犯,如果出现此行为,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是可以采取法律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9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
房屋也是有保修期的,大多数购房者在收房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这一点,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没有重视,或者说不知道该找谁解决,最终错过了保修期,只能自己出资维修。那么关于房屋保修期有哪些新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关于房屋保修期有哪些新规定,是什么?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肖潇律师解答: 关于房屋保修期的新规定如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
一、公安机关关于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 公安机关关于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为: 1.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2.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做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3.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
协议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双方一般可参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进行分配(法律原则:通常均分,但根据情况可适当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要附合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所有的婚姻过错都会少分。 2、双方自愿协商的财产分割方案,也可不参照上述规定,谁多谁少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只要双方自愿,且不侵害国家及第三人的财产。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财产分配的判决要遵循如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对于公司的设立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旨在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满足一系列条件,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2.在设立公司时,需要确定公司的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等。不同类型的公司在设立条件上有所不同,但都需要满足基本的法定条件。 3.这些条件包括股东或发起人的资格、出资额或股本总额的要求、公司章程的制定、公司名称的确定以及公司住所的设立等。 4.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设立的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 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的协议。但必须是双方出于自愿原则。 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可以参照《婚姻法》第十七条中列举的夫妻共同财产,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免出现遗漏,离婚后产生纠纷。办理离婚登记时一般离婚协议书中都会有“财产分割已完毕”,如果是离婚手续都办完了又起诉要求分割当时未写进财产分割协议一条中的,法院是会驳回诉请的。也就说不能再进行分割了。 法院判决分割离婚财产
房改房能否买卖 1、房改房可以买。 最主要是要看产权人与原单位签署的原购房协议(或称买卖合同)中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房产要转让时单位有优先购买权,或只能出让给本单位职工等。如没有约定的话,就可以放心购买。 2、二手房市场上的房改房无外乎两种:完全产权和部分产权。 形成这两种房改房的原因,要追溯至当年的房改政策,当年职工参加房改购买房屋时,有市场价、成本价和标准价购房三种选择。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买卖;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买卖,买卖前要交
我们都知道在借条和欠条以及贷款的过程中都需要担保人的担保,这样可以保障借款和被借款人双方的利益,那么关于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间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关于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间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李权威律师解答: 事后担保的保证期限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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