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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

2024-08-13
故意犯罪的构成 (一)认识因素 1、事实性认识 事实性认识是指对于构成事实的认识,这就为事实性认识限定了范围。事实性认识包括对以下客体要素的认识: (1)行为的性质。对于行为性质的认识,是指对于行为的自然性质或者社会性质的认识,对于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认识属于违法性认识而非事实性认识。 (2)行为的客体。对于行为客体的认识,是指对行为客体的自然或者社会属性的认识。例如杀人,须认识到被杀的是人。凡此,即属于对行为客体事实上的认识。 (3)行为的结果。对于行为结果的认识,是指对于行为的自然结果的认识,这
16岁持刀故意伤人,致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网友咨询: 16岁持刀故意伤人怎么判? 广东德崇律师事务所郑芝君律师解答: 16岁持刀故意伤人,致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于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
故意踹他人车辆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如果踹车的行为没有导致车辆损坏价值较大,只是民事赔偿问题,一般不构成犯罪。 网友咨询: 故意踹别人的车应当怎样定罪? 山东齐鲁(济宁)律师事务所张哲律师解答: 故意踹他人车辆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 如果踹车的行为没有导致车辆损坏价值较大,只是民事赔偿问题,一般不构成犯罪。 故意踹他人车辆,导致车辆损坏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秩序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山东齐鲁(济宁)律

间接故意犯罪

2024-08-10
间接故意的构成要素 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认识。行为人对“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认知,是基于当时的客观条件产生的,这种客观条件既包括外在的客观条件,也包括行为人自身的客观条件。外在的客观条件,主要是指犯罪的时间、地点和自然条件制约,以及犯罪对象、作案工具和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等条件;行为人自身的条件,表现为行为人的年龄状况、身体状况、精神状况,以及是否具有某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掌握某种专业知识或技能的程度等条件。在上述客观条件存在的前提下,行为人对其行为即将引
随着汽车行业的大力发展,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新生和汽车相关的行业,如代驾,出租车,洗车店、汽车美容等等,甚至衍生出了一个人见人恨的职业,碰瓷。就总会有一小部分人,将心思一直放在从旁门左道上用来赚钱。利用诈骗别人来获取钱财。许多车主无辜的表示,就曾经遇到过碰瓷者碰瓷,然后影响自己的心情。对于行人故意造成自身伤害的行为,司机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法》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度的宽容。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一方故意造成的,再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显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咨询: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毅律师解答: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网友咨询: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如何量刑? 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何伟律师解答: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川时代经纬律师事务所何
开车故意撞人,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开车故意撞人是什么罪?怎么判刑? 一、开车故意撞人是什么罪? 开车故意撞人,其主观上持故意心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开车人开车撞人是对特定的受害人且仅有报复伤害的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的话,一般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其主观上及客观上是为了威胁受害人生命致其于死亡之目的,则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其为了报复社会,对不特定的受害人欲实施开车撞人行为并且不计后果,应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开车故意撞
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肯定是会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有些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想要认定工伤,那么,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一、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是工伤? 劳动者故意在工作中受伤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在工作因故意受伤不属于上述情形之一。 二、哪些情况算是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故意毁坏财物价值两百元,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网友咨询: 故意毁坏两百元的财物会不会坐牢? 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张学坤律师解答:故意毁坏财物价值两百元,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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