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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婚姻是指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网友咨询: 无效婚姻有没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是指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婚姻无效的,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
在被胁迫或者被欺骗的婚姻中,当事人是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网友咨询: 婚姻被撤销后结婚还是初婚吗?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袁柏林律师解答: 第一次婚姻关系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再次登记结婚时原则上算初婚。 结婚进行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可以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提交相关资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
结婚几乎是每个人这生中都必须经过的过程,结婚登记是保护其合法婚姻的法律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经登记确认的婚姻关系都是有效的,那么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关系无效呢?无效婚姻该如何解除呢? 网友咨询: 无效的婚姻怎么申请解除?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王凌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
一些人在结婚时对对方持有胁迫行为,逼迫对方与之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那么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婚姻无效和可撤销有什么区别?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黄勋哲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
婚姻需要经营,更需要坦诚相对,所有的欺骗都会成为婚姻终结的导火索。‍‍那么如果未告知有艾滋病是否能撤销婚姻呢? 网友咨询: 一方隐瞒患艾滋病,婚姻能否撤销?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卢俊律师解答: 可以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我国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重大疾病”种类主要参考《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异常情况的分类指导标准(试行)》,一般指:(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婚姻效力是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婚姻的效力影响家庭成员的权利,特别是财产分割、继承权等。判断婚姻效力的标准只有一个,即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成立与效力要件。 网友咨询: 婚姻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可以上诉吗?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谢娟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一条的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但对于婚姻效力的调解,如果当事人对
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是否无效,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认定才行,且通常有权认定婚姻无效的只有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构。一旦男女之间的关系认定为无效之后,则会产生一些后果。 网友咨询: 婚姻被宣告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董建春律师解答: 一、婚姻自始无效(指婚姻在被依法宣告无效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虽为无效婚姻,若未经法院依法宣告婚姻自始无效,不得径行认定婚姻无效。) 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与义务。 三、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
生活中,有很多父母都会将自己的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孩子,那么,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有份吗? 父母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如果没有明确赠与儿子的意思表示则儿媳有份。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财产,除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但是婚姻中如果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的,是可以申请撤销婚姻的。 网友咨询: 可撤销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江苏君劭律师事务所孙晋贵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有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其中,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物质损害赔偿主要包括撤销婚姻关系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一方婚前购买嫁妆、装修婚房、置办婚礼以及其他依照当地风俗习惯在缔结婚姻
无效婚姻,亦称婚姻无效,是指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 网友咨询: 无效婚姻的溯及力是怎样? 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胡俊律师解答: 通常情况下,无效婚姻的溯及力是溯及既往的无效。根据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且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001年《婚姻法》颁布之前,我国《婚姻法》并未对婚姻无效的事由作出规定,有的当事人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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