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相关话题

TOPIC

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处理交通事故或者住院等原因无法上班,在此期间的产生的费用以及本来可以增加的资产即误工费,均可以主张,那么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收入证据吗?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理赔误工费时被赔偿方要提供收入证明,哪些东西可以作为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可以作为收入证据吗?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孙宏刚律师解答: 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工资单、劳动合同、工资卡银行明细等都可以作为收入证明的。工资银行流水可以用以主张误工费,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主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履行赔偿责任。那么如果一方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对方开报废车上路,出了事故是不是全责?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马婷婷律师解答: 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看当事人的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该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原因力的大小;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对方为报废车辆但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的,另行处理。开报废车按开报废车处理,处以200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如果是车辆外借导致的事故,第三者商业险应该赔偿吗? 网友咨询: 我借朋友的车正常行驶,一路人小跑横穿马路,躲避不急撞上了,行人当场死亡,我没超速,没酒驾,有驾照,车辆安全检验合格,事故责任认定我和行人同等责任,现死者家属将我和我朋友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第三者商业险保险公司不愿赔付,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吕亚兰律师解
交通肇事后行为因酒驾等原因,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找其他人进行顶包,这种行为即帮不了自己也坑了朋友。交通事故逃逸让人顶包,应当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一辆小汽车碰撞停在路旁的另一辆汽车后翻车。交警部门随后迅速赶到现场勘查,现场一位名叫林某贤的男子自称是肇事者,声称自己因疲劳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但民警调查发现,林某贤竟然是为他人“顶包”,林某朋友酒后肇事后打电话叫林某来顶包。交通事故逃逸让人顶包,应当如何处理? 江苏甘露律师事务所关庆猛律师解答: 一、肇事者尚未构成犯罪 1、交通事故逃逸者是指发生交
交通事故赔偿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标准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标准与伤残级别、受害人户口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交通事故护理费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护理费的确定有三个基本参数: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护理人员人数和护理期限。 1、护理人数的确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此处规定的另外情况是指,如果受害人伤情特别严重,那么很有可能一个护理人员照顾不过来,那么就可以要求二个或以上人员来进行护理。但是如果要求护理人员超过一个的情形时,需要记住要有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开具相关证明。否则法院在认定护理费赔偿时,只会按照一个人来计算。 2、护理
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确定 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是一个十分复杂而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并体现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笔者认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

交通事故协议

2024-09-23
交通事故调解书的内容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各方当事人签名,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 (二)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五)赔偿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终结日期。 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交通事故调解技巧 1、要分析对方提出调解或者愿意接受调解的动机和目的。 对于大部分当事人来说,其接受调解都是为了尽快结案,及早结束双方之间的争议和纠纷。但不可否认的是,也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确定 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践,除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外,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赔偿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过错赔偿责任 所谓过错赔偿责任,就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